有效化解各种社会矛盾最关键
纵观一些严重刑事案件,尤其是一些报复社会、报复民众的严重刑事案件,无不有一些原本可以化解的苗头在当中逐渐发酵。要想有效地预防和遏制严重刑事案件的发生,笔者建议,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首先,大力发展经济,注重改善民生,缩小贫富差距,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
要千方百计增加居民收入,提高消费能力,让群众生活舒心。要扩大就业,鼓励和支持群众自主创业,让群众生活上进。要保障弱势群体生活,让群众生活安心。要尽快缩小两极分化。加快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步伐,利用经济、行政、法律等手段,努力缩小贫富差距,消除人民不满心理,从根本上缓和当今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从根源上杜绝引发报复社会严重刑事案件的诱因。
其次,严厉打击腐败,建设廉洁型、服务型政府,重塑政府公信力。
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政绩观,把关系民众生计的各项工作切实抓紧抓好抓实。
要加大反腐败力度,必须抓住重点经济领域,特别是金融、证券、房地产、土地批租、政府采购等领域的腐败,切实维护好这些领域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要完善政府公共服务的职能体系,加强教育、卫生、文体、医疗等基础建设,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努力形成完善的公共服务体系,做到公共服务不“缺位”,提高政府公共服务总体水平,提高政府形象。
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变群众上访为领导干部“下访”,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能解决的及时解决。
第三,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健全社会矛盾化解处理机制。
要扎实开展好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把解决好群众的利益问题作为坚持群众路线的重要内容,维护好群众合法权益,主动化解矛盾。
要以政治纪律来严格要求广大基层干部,决不能堵塞群众与百姓的信息渠道,尤其要使利益受损群体和弱势群体的呼声能够及时反映到上级党委政府。
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高度重视和发现各种不安定因素、闹事苗头和热点问题,认真分析处理各类政治敏感问题,做到心中有数,保证关乎社会稳定的各种信息的高效、及时、准确。
要认真开展社会热点问题的排查工作,按属地管辖,统一掌握、分层次管理、公私结合、责任到人的原则,落实工作措施和控制力量,列出重点控制对象及各种治安危险分子,做到发现得了,控制得住,确保社会稳定。
要切实加强政府各职能部门的沟通和交流,实现各单位之间的信息资源共享,为上级科学决策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