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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航“诈弹”案嫌犯:只为发泄心中愤怒 我也是受害者

图为五航班炸弹案一审宣判现场(摄影:徐志毅)  引爆“诈”弹的人叫王洪亮,是1986年出生的小伙子。审判长黄正齐解释,被告人王洪亮的犯罪行为,不符合《解释》第四条规定的“造成严重后果”、应当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五种情形之一。

  “我到现在还有一种恐惧。”8月13日,徐女士出庭作证,以后坐飞机还有一种隐形的心理恐慌。据深航的代表称,当时该公司所属的三个航班,除了西安起飞的备降桂林机场外,南京到深圳的飞机刚起飞不久立即返航,而北京至深圳的飞机当时还没有起飞,立即采取了清仓安检措施。

  引爆“诈”弹的人叫王洪亮,是1986年出生的小伙子。说起动机,他在法庭上陈述,作为一名有前科的刑满释放者,在融入社会过程中屡被警察“特别对待”,为泄私愤,他选择了一种独特的方式“让政府花点钱”。

  “我只是为了发泄心中的愤怒,但是我也是受害者”

  引爆“诈”弹的人叫王洪亮,是1986年出生的小伙子。说起动机,他在法庭上陈述,“(查我证的)警察跟我说,他也没办法,也是工作,我这里一用身份证,派出所就会报警。我能理解。但是有没有考虑过我的心理感受,我又没有做坏事,我有了工作,就是因为以前的事儿,老是来查我的证。”

  这事要从他的曾经一段经历说起,他是一名刑满释放者。

  据检察机关的公诉书,王洪亮曾因犯抢劫罪,于2003年7月9日被深圳市福田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因犯敲诈勒索罪,于2006年6月26日被福田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我一直想融入社会,但是警察却总是找我的茬。”王洪亮说的是查证这件事让他觉得很憋屈。

  决定打电话前一日,他在一家网吧上网,结果警察来了查了很多人的身份证却唯独把他带走了。王洪亮觉得警察查证已经严重影响到他的生活

  在法庭上,他说,有一次他跟女朋友在宾馆开房,可是刚入住,警察就找上门,并把他带到派出所,做笔录、拍照,让他感觉很憋屈、丢人。当时女朋友都吓得脸色惨白“所以我决定必须发泄一下”,于是他想到了打电话恐吓航班,“让政府花点钱”。

  电话打完,王洪亮就后悔了,“没想到会有铺天盖地的新闻”。于是,当日,他决定逃到东莞。没想到,警方只有一天时间就将其抓获归案。

  王洪亮当庭向徐女士、“向社会道歉”,他说不知道会造成这么严重的后果,他只是想向检查他身份证的警方报复,他表示了悔意。

  • 责任编辑:单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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