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五航班炸弹案一审宣判现场(摄影:徐志毅)
引爆“诈”弹的人叫王洪亮,是1986年出生的小伙子。说起动机,他在法庭上陈述,作为一名有前科的刑满释放者,在融入社会过程中屡被警察“特别对待”,为泄私愤,他选择了一种独特的方式“让政府花点钱”。
深圳新闻网讯(记者张玲 通讯员林劲标)近年,航班“诈弹”事件频发,截止今年10月,全国查办的涉及散布或传播飞机“诈弹”信息案件就达80多起。9月29日,最高法院专门出台了《关于审理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入罪门槛、量刑标准进行了规定。而王洪亮也成了该解释出台后被追究刑责的第一人。
航班“诈”弹有什么危害?被告人到底出于何种动机?法官如何量刑?
“我一下来,就发短信,我还活着”
5月15日8时许,在西安前往深圳机场的ZH9243航班上,一切如常。徐某瑛女士是一名旅行社职员,乘坐飞机是家常便饭,可是那天的一些异常还是让她觉察到了好像“出事”了。
那时,徐女士突然感觉到耳膜一阵疼痛。然后飞机就开始从12000公尺开始急速下降。这种疼痛大约持续了8分钟。“害怕极了,但不知道发生什么事情。”徐女士用安静和诡异来容易飞机上的气氛,连其他人呼吸的声音都能听到。
此时地面气氛更加紧张。深航保卫部副经理陈某称,接到西安机场公安称有“诈”弹电话后,公司立即跟机长取得联系,要求就近降落、清舱检查。
紧接着,机长进行了广播,大体的内容是因紧急原因,无法按原班飞行。此时,飞机已经在桂林机场紧急迫降。 “我以为我的命保不住了,很恐慌。”徐女士回忆,当时飞机的安全门全部打开,六个应急滑梯展开。机长连续说了同一个词:“紧急撤离!紧急撤离!紧急撤离!”
由于距离安全门近,她脱下鞋第一个从滑梯上滑了下来。下来的第一件事就是给家人发了短信,告诉他们“我还活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