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弑母”的黑夜
8月下旬,张红兵在接受《新民周刊》采访时,讲述了自己在“文革”中“弑母”的经过。
“事情发生在1970年2月13日夜晚,我们家人在一块辩论‘文化大革命’,母亲说:‘我就是要为刘少奇翻案!毛泽东为什么搞个人崇拜,到处都是他的像!’作为毛泽东的忠实红卫兵,我立即投入了对母亲的批判斗争,这个时候我父亲张月升说:‘从现在起,我们就坚决和你这个坚持反动立场的现行反革命分子划清界线,你就是敌人,我们斗争你!你把你刚放的毒,全部写出来!’母亲写完一张纸以后,父亲就拿着这张纸,出了家门,他没有告诉我出去干什么,我意识到:父亲可能去县有关部门报案。”
张红兵回忆说,当时听到母亲说这样的话,他非常震惊。“在我的印象中,一贯紧跟党走、工作积极、待人亲切的母亲竟能说出这些话!顿时,她在我心目中的形象完全改变——她不是我的母亲,而是一个张着血盆大口、青面獠牙的阶级敌人!”张红兵说,“在我的脑海里、融化到我的血液中、落实到我的行动上的是红歌——‘爹亲娘亲不如毛主席亲’、‘毛泽东思想是革命的宝,谁要是反对它,谁就是我们的敌人’,这是一种条件反射。我担心父亲没有真的去报案,作为毛泽东的一名忠实的红卫兵,为了证明自己在与母亲这个‘阶级敌人’进行斗争的过程中‘站稳了无产阶级革命立场’,我马上写了封检举信,当晚就把信和我的红卫兵胸章一起,塞进和我家同住县卫生科大院的军代表宿舍的门缝里。”
那一个晚上,天气特别冷,冰天雪地。因为激愤、恐惧和寒冷,不满17岁的张红兵不由自主地上牙“的的”打着下牙,浑身颤抖。
张红兵当时写的揭发材料名为——《检举揭发罪恶滔天的现行反革命分子方忠谋罪行》,他在文末写道:“打倒现行反革命分子方忠谋!枪毙方忠谋!”
接着,张红兵回到家里。在他发给《新民周刊》记者的电子邮件中如此写道:“在母亲将我们孩子住的东屋门头上的一张毛泽东画像、她和父亲住的西头卧室里墙上的一张毛泽东画像、镜框里的一张《毛主席去安源》邮票等焚烧后,父亲和县公检法军管组负责人、军代表张排长等人进入卧室,对着我母亲的腿就踹了一脚,她一下就跪地了,然后就像捆粽子一样,用带来的绳子把她五花大绑捆了个结结实实。这是我第一次看见捆人,现在都能记得:母亲被捆时,肩关节发出‘喀喀’的声音,我的心一阵紧缩。”
说起母亲的案件刚发生时的感觉,张红兵说:“我的头‘轰’的一声,似乎像爆炸、被掏空,整个身体也仿佛不是自己的。这是我生来第一次从来没有过的极其奇特、极端痛苦、无法忍受的感觉。我的这种痛苦持续了一个月左右,是最糟糕、最令我无法承受、甚至想去死的感觉。”
4月11日,是宣判的日子。那一天,张红兵到了公判大会现场。
“看母亲跪在台上,一个荷枪实弹、全副武装的男军人揪住她的头发,把她的脑袋硬往下按——要她向广大革命群众低头认罪;但是,按着她的手一松,她的脖子一拧,立刻就昂起头。宣判结束,她被人拖上停在主席台旁边的解放牌大卡车车厢时,掉下了一只脚上穿着的黑色平跟带襻皮鞋。”
方忠谋以“反革命罪”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至于枪决现场,张红兵当时已不愿前往。
记者问张红兵:“是否听说过‘亲亲相隐’的古训?对父亲举报母亲你怎么想?”张红兵说:“我在此案发生的过程中起了关键性作用:当晚父亲离家外出时,并未直接告诉我说他出去报案。当时,我怀疑父亲不是真的去报案,于是自己写了检举信。如果当时父亲坚持不报案,按照我的坚决态度,极有可能将父亲、母亲一起告发,父亲就会因‘包庇现行反革命分子方忠谋’罪名被抓,父亲、母亲将会一道被审判。”
张红兵坦承:“我还要向父亲道歉,因我的告发使他失去妻子,‘文革’中我还贴过父亲大字报,作为儿子的我不应当这样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