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JP摩根遭遇调查的案例不过是美国诸多海外反腐败案例的一个缩影,伴随美国海外反腐力度的不断强化,很多为跨国公司或在美上市公司服务的第三方机构比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投行、咨询机构可能都会遭遇类似调查。
当然,也有国际法律人士分析认为,“此前美国海外反腐集中的焦点在于跨国公司向国内官员提供贿赂的问题,而JP摩根案可能会成为一个起点,即通过调查雇佣在华官员的问题作为线索,发现更多的贿赂或者腐败案件。”
美国海外反腐败法案通过于1977年,在过去的二三十年里,由于执法力量有限,海外反腐败的调查案件数量有限,但是近十年来,美国逐渐强化了这方面力量,在资金及人力上给予更多支持,美国证交会更是直接在其官网上宣称海外反腐是其非常重要的执法方向。
看一下美国证交会近年来的执法行动,2008年有16起案件,2009年有13起案件,2010年有16起案件,2011年有20起案件,2012年有15起案件,这还不包括司法部对非上市公司的执法案件。
需要说明的是,每年的十几个案件并不代表美国执法部门只是调查了这十几家被处罚的公司,如前所述,很多具有行业“惯例”或“潜规则”性质的行为往往引发一个行业的调查,这也就意味着美国海外反腐的执法部门:美国证交会及司法部积累了极其可观的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