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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委导演不杀不放 辽宁农民被冤杀人关10年

锦州市政法委“口头交待”:“它是带框子下来的说判刑,然后市中院一维持,此案在锦州地区就消化了。1987,辽宁省锦州市公安机关通过“车轮战”式的审讯,仅凭口供认定时年18岁的郑永林杀害了一位12岁女孩,并对他非法超期羁押长达10年。

  被忽略的线索:“稀里哗啦”的旧车声响

  26年前的凶案撕裂了北镇县(现为县级市)青堆子镇两个原本亲密的家庭。案发前,郑永林的四姐与王家长子订了婚,两人合开一家商店,郑永林是店里的常客。

  1987年6月4日16时许,和往常一样,郑永林熘达到店里喝水,还打开录音机,听当时流行的《血染的风采》。四姐、准姐夫都不在,只剩下王家12岁的小女儿王莉,边写作业边看店。

  郑永林边喝水边听歌,还趴到窗户上跟过路的工人打趣。邻居听见谈话声、歌声和王莉一阵兴奋的笑声。

  “我出门时,看见一辆破旧的28寸车,没撑脚架,倒放在地面上,一个中等身材的男子以为咱是开商店的,说要买汽水,我喊王莉算账,就骑上车往西回家了。”郑永林告诉南方周末记者,自己骑的是辆八成新的车,邻居听见了这阵声响。

  邻居后来又听见过一阵由西往东、“稀里哗啦”的旧车声响,但这部分证言未获警方重视。

  傍晚,听说商店出了事,郑永林急忙赶去。天还没黑下来,店门口围着密密麻麻的人。郑永林挤不进去,也没留心眼,多次告诉周围老乡,自己之前刚去过,并未发现异样。

  他很快从准亲家那儿知道,17时20分左右,王莉的母亲来到商店,发现店门反锁,打开后发现王莉躺在血泊中,抱尸痛哭。公安部门承认,现场在勘查前已遭到相当程度破坏。

  接下来的时间里,郑永林一直帮着张罗后事;1987年6月6日傍晚被警察带走时,这个郑家刚成年的独子还以为对方是要了解情况,“肯定要配合”。

  警察吓唬他:“死者眼里有作案分子照片”

  郑永林如实回忆了自己去店里熘达的过程,不曾想,刑警丝毫不信,“有人看到你了,是你害的”。

  审讯长达三天三夜。厉夫获得的刑侦人员笔录透露了他们审讯的方式。一位杨姓刑警记录道,“6月6日晚上把郑永林带到派出所进行审讯。当时分工前半夜由苏队长带人审、后半夜张队长带人审,这个人很顽固,一夜没交代。第二天(7号)我和陈少久接着审,经反复工作,郑想交代又不想交代……陈局长指示我‘咬住,不能放松’。大约11点钟左右,闫局长和赵永昌书记来,我说大官来了,可以从宽处理,这时郑开始交代。”

  王姓刑警队指导员的记录印证了上述说法,并称,“开始郑不供认,经闫局长讲政策及侦查员反复做思想工作,郑永林提出条件,主要是不判刑、赔王家的经济损失,我们三人说你相信党的政策,走从宽的道路。”

  郑永林记得,审讯所在地是间小黑屋,只有一扇窗户,外边还扣了铁皮,透进一丝光,对方不断换人,且不让睡觉。按照刑侦人员的要求,他大劈叉站在墙边,鼻尖贴着墙面,稍一动弹,对方就拿电棍捅。电棍的模样郑永林一辈子忘不了:棍面有螺旋纹,棍尖有两个小疙瘩,捅过来时,“火烧火燎,针扎一样”。

  杨姓刑警和同事们否认采用过刑讯逼供手段,但确认了郑提到的一次哄骗:“我利用王、郑两家的亲密关系,讲解利害。我讲证据充分,我唬他说‘死者眼里有作案分子照片’,告诉他已经掌握证据了……由于我们做工作,给郑永林造成错觉,他年龄小,认为亲友关系,给赔两个钱,问题不大,所以他承认了。”

  厉夫告诉南方周末记者,上世纪80年代,公安系统内部对破案率要求颇高,影响到升迁,这直接决定了刑侦人员的办案方式。

  郑永林对警察的软硬兼施记忆犹新,加上身体上的折磨,他很快崩溃,承认自己是因王莉不让听录音机而起口角杀人。

  “他们问,咋动的手,用啥打的,我说不对位置他就骂你不老实交代,也不记录,直到吻合了才记录,”郑永林说。最后他不得不编造谎言,称自己用了商店里出售的水果刀行凶,并扔在了河沟里;警方派了几十人打捞,甚至用吸铁石遍地寻找,仍无所获。

  尽管凶器没找到,郑永林还是在审讯结束后被刑事拘留,送入看守所,最长不过数月的刑拘,此后竟非法延续了10年。

  • 责任编辑:陈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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