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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报:陈方安生李柱铭赴美讲大话

陈方安生和李柱铭应美国“亚洲协会”之邀访美,连日出席“香港民主的未来”研讨会及接受彭博通讯社的访问,大谈二○一七特首普选。一直以来,陈方安生和李柱铭,对被批评为讨好美国、诋毁中国、抹黑“一国两制”,很不服气;但是,不服气归不服气,两人此次访美的言行只能再一次证明:爱国爱港人士并没有骂错他们。

  陈方安生和李柱铭应美国“亚洲协会”之邀访美,连日出席“香港民主的未来”研讨会及接受彭博通讯社的访问,大谈二○一七特首普选。

  一直以来,陈方安生和李柱铭,对被批评为讨好美国、诋毁中国、抹黑“一国两制”,很不服气;但是,不服气归不服气,两人此次访美的言行只能再一次证明:爱国爱港人士并没有骂错他们。

  两人在不同场合的发言中谈到,香港市民渴望二○一七普选特首,但中央会控制提名委员会,不给港人有真正的选择;又说中央对香港普选要“绝对控制”,不会让中央不接受的人当选。

  对一些并不完全了解“一国两制”、更不熟悉基本法的彼邦人士来说,听了陈方安生和李柱铭的讲话后大概会以为,今日的香港,较诸英国殖民管治年代更没有民主和自由,港人只能“听天由命”,任由中央在二○一七年“分派”给他们一名特首,“一国两制”已形同虚设。如果这就是两人此行所要传递的讯息,那么,两人在被一些“老爱国”戟指痛骂为“洋奴”、“汉奸”时,就不要再那么口硬和否认了。

  不过,陈方安生和李柱铭如此罔顾事实的“告洋状”,歪曲二○一七普选特首的提名委员会是由中央“控制”和港人没得选择,听在实施“选举人票”制度和政党提名的美国人耳朵里,是不是有点莫名其妙和摸不?头脑呢?如果香港只是中央辖下的一个特区、二○一七普选特首只是一场地方性选举、《基本法》这一宪制性文件又已就普选作出了具体的法律规定,那么,依照基本法和全国人大的解释进行选举,包括由一个具广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员会按照民主程序产生若干候选人,交由全港市民一人一票投票选举,最终由中央人民政府作出任命,又有什么值得奇怪和需要反对的地方呢?难道美国的各级政府选举可以不依照宪法和法律而为,可以选出一名公然宣称不爱地区、不爱国家、当众焚烧星条旗和撕毁宪法的州长或总统?如此美国人民又能答应吗?

  事实是,陈方安生和李柱铭,大老远的跑到美国去讲香港普选,未必是一件什么大坏事,不需要动辄“狠批”,但作为一位中国人、香港人,一位资深政客,最少要有一点“商业道德”或政治道德,就是不要在“主子”或顾客面前讲假话,不要“卖假药”、销“A货”。特区二○一七普选特首是货真价实的民主选举,依法选举是全世界包括“民主老祖”的共同准则,特首普选是基本法的明文规定、提名委员会同样也是基本法白纸黑字的规定,不能“输打赢要”、更不能“要仔唔要?”,只要一人一票、不要依法提名。

  其实,以陈方安生和李柱铭的政治歷练和识见,同时假设他们二人确实并无甘当“洋奴”之意,那么,他们就应该老老实实地承认,回归以来,港人正享受?比回归以前更大的民主和自由,二○一七普选特首,是港人社会有史以来首次行使“一人一票”权利的民主创举;二○一七普选特首,容或在提名委员会的产生和组成上有可资改善之处,如一些机构票、公司票、团体票是否可考虑由个人选票取代以体现更大的民主认受性,不妨充分交流讨论,但市民在二○一七年可以人人“普及而平等”地拿?手中一票,按个人“心水”划下一剔,却是千真万确的事实。如此陈太和“大状”又何必火中取栗、枉作小人呢?

  • 责任编辑:单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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