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家聪:“超低门槛”对泛民百利而无一害

  文|沈家聪

  政改次轮咨询文件公布后,反对派“撑黄伞”离席,同时宣称不仅会“杯葛”咨询,更会“毫不犹豫”地否决方案。反对派的心情其实可以理解,在“占中”惨败之后要拉下脸面殊为不易。但是,就算不从市民利益角度去想,从反对派本身的利益而言,参与咨询并积极考虑支持未来的方案,实是有百利而无一害。最少在三方面有益:一,反对派阵营可最少派出二人参选特首,开创历史;二,特首选举本身就是一场选民大动员,对政党议会选举乃至长远发展必有所益;三,最有效地利用“占中”遗产,巩固自身民意支持。

  “入闸”选特首可壮大力量

  政治就算不全都是“妥协”,但至少,没有妥协也就无法成就共识,没有共识何谈民主制度?当前香港面临的是严重对立的社会气氛,而在特首选举这类政改问题上,又必须遵从基本法与人大常委会的决定,这就意味着,如果一味对立,最终也只会两败俱伤。事实上,诸如“占中”这类极端运动都做过、最终也无法获得胜算,那么反对派是否应当仔细想一想更长远的运动策略?

  咨询文件最引人注目,也可以说是最大的亮点在于,建议大幅降低入闸门槛,由现行的选举委员会八分之一、150票,减少至十二分之一、100票即可入闸,成为特首选举的准候选人。这对整个反对派而言,不仅仅是数字的增减,而是更加多的机会。

  回归17年来,共有四次特首选举,反对派直接或间接参加过其中的三次。2005年特首补选时,民主党的李永达作为反对派的代表宣布参选,最终他只在由800人组成的选举委员会中,获得50张提名,达不到100的门槛,而无法入闸;到了2007年,反对派的代表换成了公民党的梁家杰,最终他得到132张选委的提名,成功入闸,更在电视上与曾荫权展开电视辩论;2012年,民主党何俊仁代表反对派参选,在由1200人组成的提名委员会中,他总共获得188张选委提名,超过了最少要150张提名的门槛,成功入闸。这三次参选机会,是反对派难得政治表演机会。

  如果按照咨询文件所建议的,门槛降到十二分之一,那么,以反对派的实力,最少可以“保送”两名候选人入闸。例如,在2011年的选举委员会委员选举上,反对派共获得173席,再加上当然席位等,总共有最少205张选委票。参照这一“基准”,反对派如果希望在2017年参选,内部配票之下,何俊仁、梁家杰都可以顺利入闸。

  可能有人会问,即使有二人入闸,也改变不了结果,反对派更可能分薄票源反而便宜了建制派。当然这只是其中一个结果,但不应小看有两名反对派候选人入闸的历史性机遇。试想,如果在提委会选举期间,最多六人竞选情况下(假设每人最多不能获得超过200提名票),反对派有两人,但建制派却有三到四人,结果可能是建制派内部分薄票源的可能性更加大。而通过公开的竞选平台,反对派准候选人可以相互配合,发挥前所未见的巨大的政治能量,最终出闸也并非完全没有机会。

  事实上,每一次的特首选举,都是一次巨大的群众、选民的宣传动员,对政党的议会选举乃至长远发展都是极其重要的。过去不过是1200名选民,未来则是多达500万选民,对反对派而言,可操作空间将是“无限可能”。反对派不是忧虑不知如何善用“占中”遗产吗?还有什么比将市民支持换成选票支持更加实际、更加有效的?

  普选踏出第一步仍可再完善

  即使不考虑大多数市民的利益与感受,从反对派自身利益来说,参与咨询、支持政改通过,也都是百利而无一害的。更何况,实现2017普选,不会是一个终极方案,未来还有充分的空间与机会继续推动普选制度。一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李飞去年九月一日所说,基本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中,关于制定行政长官产生办法要根据香港的实际情况和循序渐进这基本原则没有改,而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解释规定的政改“五步曲”程序也都还存在。

  因此,2017年的普选方案不是终局方案。只要我们能成功踏出普选这一步,普选制度便会在香港植根,而制度下的细节便可因应社会情况的变化而不断完善。

  2017年将会是香港首次有机会行使基本法所赋予的投票权,“一人一票”选出下一任行政长官。机会触手可及,不应该如此意气用事,说杯葛就杯葛。全国政协副主席董建华昨日亦在声明中呼吁,香港政制发展已走到关键一刻,需要全港市民参与,编写民主发展历史性一页,若反对派拒绝参与,是一大遗憾。他并认为,反对派应该将眼光放远,让香港市民在2017年有机会用手上一票选出特首,有得选肯定比没有机会投票好。

  如果2017年实现普选,反对派有两位准候选人进入竞选平台,与其他数名建制派准候选人同台辩论,谁又担保建制派候选人表现一定会好过反对派?而反对派就一定没有机会?如果真的这么以为,未免太不相信自己的实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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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季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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