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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伟强:加强监管宾馆 旅客业主获益

整体而言,工联会对修订《旅馆业条例》表示欢迎,既加强咨询工作及法团的角色,又可整顿业界及为发展旅游订定明确的规范,打击非法营运及提升旅客的安全及信心。

  非法宾馆的存在,一直为大厦管理添烦添乱。更甚是由民政总署发牌的持牌宾馆,明正言顺违反公契,为法团及受影响业户带来不必要的困扰。经过笔者的倡议及社会讨论,民政事务总署上星期发表咨询文件,研究修订《旅馆业条例》,除了加重罚则外,亦引入法团可在发牌程序给予意见,咨询期至本年八月二十八日。

  笔者早前提出,向违反公契的旅馆发出牌照,令法团及邻近业户蒙受不必要的困扰,并质疑政府与法团“对?干”。现在修订建议提出,如公契内列明大厦只可作“私人住宅用途”或不容许经营旅馆,牌照处可拒绝发牌或续牌,甚至撤销现有牌照。如公契未有订明相关限制性条文,当局在发牌前仍须听取法团或居民的意见。收集意见有下列三个方式:(一)透过民政事务专员徵询地区人士的意见;(二)组成非官方独立委员会收集意见,并向牌照处提交最后建议;(三)仿效酒牌局成立法定组织直接审批。

  其馀的修订建议,目的为加强牌照处执法能力,严厉打击“无牌”旅馆对社区及楼宇的影响。建议包括在现行条例中加入“推定条文”,允许牌照处利用环境证据举证,即使经营者不在场,亦可提出起诉。另外牌照处可向裁判法院申请令状,赋权公职人员进入怀疑无牌旅馆视察和执法。同时最高刑罚由二十万元罚款及两年监禁,分别增加至五十万元及三年。如同一单位超过一次裁定为无牌营业,法院可考虑封闭该处所半年。一系列的修订建议,反映出政府打击无牌宾馆的决心,从而全面整顿业界,提升游客的安全及信心。

  虽然修订建议仍在咨询阶段,但由于社会的高度关注,由今年四月一日起,牌照处已引入通报机制,在接获旅馆新牌照申请或续期申请时,会主动发信通知所属大厦的业主立案法团或业户,让他们有充足的资讯及提出意见。

  整体而言,工联会对修订《旅馆业条例》表示欢迎,既加强咨询工作及法团的角色,又可整顿业界及为发展旅游订定明确的规范,打击非法营运及提升旅客的安全及信心。对于局长指出,在芸芸一千六百个持牌宾馆中,违反公契的宾馆约佔二百多间,而现时全港有七、八万间酒店房间,相信有关修订对本港旅游业影响不大。希望各位市民踊跃参与咨询,促使修订早日获得通过,解决多年来积存弊端。

  • 责任编辑:铁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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