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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佔中”将毁掉香港“双普选”的美好愿景

并非危言耸听─如果因为“佔中”运动等极端主义思潮和极端主义势力的干扰和破坏导致已经明确了“时间表”的“双普选”规划落空,以“双普选”主要内容的香港政制民主化进程不得不出现再次“原地踏步”的重大挫折,那么,接下来是不是会出现5年、10年乃至更长时间的民主发展空转期,真真是不堪设想。

  今年,是确立中国政府在1997年7月1日对香港恢復行使主权的双边国际条约─中英“联合声明”签署30周年,是确立“一国两制”基本国策在香港付诸实践且保证“五十年不变”的宪制性档─香港基本法颁布24周年。在这样一个已经拉开时间距离的歷史节点上,“瞻前顾后”,可以让我们对香港回归前、香港回归后一个比较长时段的香港政制发展演变的歷史形成一个相对理性和明晰的科学认识──目前正在循序渐进地推行和实现中的以“双普选”为主要内容的香港政制民主化之美好愿景和实际发展进程,其根本法源和主要驱动力,并非拜英国殖民主义者在香港“光荣撤退”时的“恩赐”,而是中国政府从“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保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的根本宗旨出发,从维护包括香港同胞在内的全体中国人民的共同利益和核心利益、根本利益、长远利益,以及反映和体现、顺应和代表香港社会各阶层人士的主流民意的根本宗旨出发,并依循“从香港的法律地位和实际情况出发”、“必须兼顾社会各阶层的利益,有利于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必须“既保持原政治体制中行之有效的部分,又要循序渐进地逐步发展适合香港情况的民主制度”等基本原则,在“一国两制”方针政策的指引下,通过香港基本法和全国人大有关决定的规定来设计、规划和主导、引导的。

  中央政府是最坚定民主派

  大家只要认真看一看香港基本法之第四十五条、第六十八条的相关条款,看一看香港基本法附件一《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附件二《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产生办法和表决程式》,看一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一第七条和附件二第三条的解释》,看一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2007年行政长官和2008年立法会产生办法有关问题的决定》,看一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2012年行政长官和立法会产生办法及有关普选问题的决定》、看一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一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修正案〉的决定》等法律档,只要稍微具备起码的歷史知识和法律常识的人,都可以得出这样的正确结论。同时,我们也可以从香港回归以后歷代中央领导集体关于在香港“循序渐进发展民主”的各种政策宣示中,真真切切地感受和体会到中央政府主导、引导和推动以“双普选”为主要内容的香港政制民主化进程的善意和诚意。这里,借用一位内地学者不规范但是却非常形象的一句话──在以“双普选”为主要内容的香港政制民主化的进程中,中央政府始终雄踞道德和法律高地,是最大的、最坚定的“民主派”。也正是沿?香港基本法和全国人大有关决定的规定的正确轨道,经过中央政府、特区政府和香港同胞的共同努力,香港回归17年来,以“双普选”为主要内容的香港政制民主化,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进步─行政长官的推选委员会、选举委员会逐步自400人、800人增至1200人,代表性日益广泛;立法会全部议席逐步自60名增至70名,其中的分区直选议员逐步自20人增至24人、30人、35人。为中央政府已经明确划定“时间表”的2017年行政长官的“普选”和2017年以后立法会全体议员的“普选”之终极目标的全面实现,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创造了继续前行的条件。

  但是,令人遗憾和费解的是,在目前以“双普选”为主要内容的香港政制民主化进程已经发展到攻坚克难、不进则退的关键时刻,香港社会内部竟然出现了一股冒天下之大不韪、逆歷史潮流而动的“践踏民主”、“践踏法治”、“践踏秩序”的极端主义思潮和极端主义势力,这其中代表性事件就是目前愈燃愈烈的“佔中”行动─从2013年1月戴耀廷教授发表《公民抗命的最大杀伤力武器》以及2013年3月戴耀廷、陈健民、朱耀明三位学者发表《让爱与和平佔领中环》进行公开宣导,进而规划“佔中”行动的四部曲、五部曲、七部曲,到一连举办三场“佔中”商讨日“小圈子”筛选出三个均主观限制在非法的“公民提名”范围内的行政长官“普选”方案,并计划在2014年6月22日进行所谓的“民间电子公投”……肆意将中央政府、特区政府在香港基本法和全国人大有关决定的规定之正确轨道上推进的以“双普选”为主要内容的香港政制民主化进程,别有用心地“妖魔化”为“永远不可期”的“假普选”,而将自己意欲突破和逾越香港基本法和全国人大有关决定的规定之底线、意欲突破和逾越已经逐步在香港社会各界人士中逐步形成基本共识和主流意见的“爱国者治港”原则之底线的所谓“公民提名”模式标榜为“真普选”,直接将自己自觉不自觉地置于中央政府、特区政府和香港社会主流民意的对立面。为此,甚至不惜以戕害香港的长期繁荣稳定为代价、以戕害香港的固有法治和社会秩序为代价,尝试?以所谓“公民抗命”之“少数人暴政”的极端形式逼迫中央政府、特区政府就范。用“佔中”三子的话讲就是,即使违法,也是悲情的“理想主义殉道”,也势必将“佔中”运动进行到底,不达目的绝不甘休。

  事实上,早在中央政府明确提出“双普选”的“时间表”以后,香港社会内部关于接下来的“路线图”即“双普选”的实现路径如何选择、如何确定之问题的全民性大讨论就已经白热化了,各界人士包括所谓“建制派”、“泛民主派”(或曰“反对派”)、“中间派”等各派势力纷纷提出了自己的思考和见解,这些意见,有的高度一致或基本趋同,有的则截然相反、针锋相对,可谓是五花八门、仁智互见。

  • 责任编辑:铁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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