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

大公资讯 > 大公言论 > 视角 > 正文

热闻

  • 图片

胡锦波:勿误读电视投诉数字

在投诉蔚然成风的今天,通讯局也应该小心处理有关社会争议议题的投诉,以避免别有用心的攻击,扭曲是非黑白,鼓吹敌意情绪,动摇社会民心。

  资深电视人  胡锦波

  自从王维基领军的香港电视失意于免费电视牌照争夺战之后,香港电视圈的新闻顿时大热,以往不大为公众认识的通讯事务管理局(通讯局)也备受注视。

  上月,通讯局公布过往一年“业绩”,指投诉电视节目内容的数字“近年持续上升”,特别提到2013年,公众就电视节目内容向通讯局作出的投诉,较两年前增加10倍,由3,626宗升至39,183宗。投诉数字增加10倍是一个颇为值得重视的现象,新闻界也大多以此为题作报道,于是,很容易令人有直觉反应,认为近年电视节目内容不济,两年之间观众投诉大升。

  投诉宗数多 成立个案少

  奇怪的是,为何通讯局将2013年的投诉数字与2011年的比较,那么,2012年是怎么样了?

  翻看通讯局上载于其网页的资料,发现2013年的投诉数字,其实比2012年下降了近四分之一!通讯局并没有指出2013年的投诉数字与去年相比下降了,反而突出与两年之前相比的差异,是要转达什么信息呢?

  如果纯粹用投诉数字的升降,去粗略反映观众对电视节目内容的评价,那么,是否应该得出结论,观众对节目内容的不满程度,是较一年之前大幅下降呢?

  再细看通讯局的资料,发现投诉数字过去两年虽然较2011年大幅飙升,但是数万宗投诉所涉及的个案数字,三年间没有很大变化,2012年更反比2011年少。被通讯局根据通讯条例界定成立的投诉个案每年不到100个。就算2013年的投诉数字比2011年的增加了10倍,成立的个案亦只是由93个增加至95个,增加个案的数目与投诉数字的飙升完全不成比例,这个差异反映了一个什么现象呢?

  通讯局处理投诉,是以局方发出的电视通用业务守则为依据,目的是监管持牌电视台广播的节目符合牌照要求,保障公众利益。守则的范畴包括品味与雅俗标准、描绘性及暴力的手法、言语的使用,以及对儿童的保护等;同时,守则亦要求电视广告必须合法、健康、诚实及真确。至于节目的剪辑、故事情节、音乐歌曲节目内容的选择、节目主持嘉宾艺员的人选及表现等,不在监管范围之内。

  2013年的95个案,只有7个经通讯局之广播投诉委员会裁定需处以罚款及4个作严重警告;馀下84个因为性质细碎,例如新闻节目字幕不准确及天气报告有微细错误等,只作出警告、劝喻,甚至只是记录在案等。

  再看2012年的五万多宗投诉,超过八成是投诉单一个案,即亚洲电视《ATV焦点》一连5辑有关国民教育的评论;2013年的39,183宗投诉,亦有超过七成是投诉无线电视《东张西望》有关港视申请免费电视牌的报道。这两件事在过去两年,都极受公众关注并引起社会争议,公众人士利用了通讯局的投诉平台表述其个人对某件公众事件的立场及取向,此乃无可厚非。不过,这些现象如果被解读为电视观众对节目内容不满程度的指标,则有欠准确,也不公平。

  投诉文化蔓延乃社会现象

  今时今日的香港,示威、游行、叫嚣、吵闹,无日无之;有理及无理的投诉氾滥,是一个社会现象,甚至有人称之为乱象;尤其是互联网、手机 程式的广泛应用,作出投诉方便又容易,加上通讯局定时在各电视频道鼓励观众投诉,大家就乐于将任何的不满,都投诉一番,过去两年通讯局的投诉数字正好说明这情况。最后,通讯局必须动用大量的资源,处理大部分不能成立的投诉。

  在投诉蔚然成风的今天,通讯局也应该小心处理有关社会争议议题的投诉,以避免别有用心的攻击,扭曲是非黑白,鼓吹敌意情绪,动摇社会民心。

  众所周知,亚视和无线的免费电视节目牌照将在2015年11月底届满。通讯局在2、3月举办了三场公听会,收集了社会各界提出的意见。现正应密锣紧鼓,鉅细无遗地综合和分析所有资料,准备在年底前向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就两台续牌事宜作出建议。此时此刻,通讯局在处理任何涉及两台之事宜,更应该谨而慎之,免得传媒只聚焦于投诉数字,而忽视整体情况,更不可让人觉得带有任何前置立场或被视为有偏私之嫌疑。

  • 责任编辑:铁言

人参与 条评论

微博关注:

大公网

  •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