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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岷:鼓动“未够秤”学生“占中”是罪上加罪

莘莘学子参与社会事务的方法有很多种,唯一不可涉及的就是违法“佔中”,否则一定悔恨一生。在此也郑重警告“佔中三子”和“学民思潮”,切勿再打青年学生的坏主意,鼓动他们参与“佔中”,不仅会毁了他们的光明前途,也是在摧残香港的未来!

  鲁岷

  随着首轮政改咨询结束,反对派扭尽六壬为“佔中”造势,希望製造更多的“民意”。在“佔中”旗帜下,激进反对派乘势抬头,佔据领导地位,以致温和反对派难以有立足之地。这是反对派全面走向激进路线的危险信号,因此有理由相信,未来的各种政治动员都将越来越不择手段,并不惜挑战政治道德的底线,以及破坏法治精神与社会安宁。

  “佔中”三位发起人,不是教授就是牧师,由于职业因素,首先影响的受众自然是青年学生。如果说那些签了“佔中”意向书中没有青年学生,是不会有人相信的。因为当建制派的质问“佔中三子”,究竟有多少未成年人士签订“佔中”意向书,要求他们交出参与者签署的2000多份“佔中”意向书,公开“佔中”人士的身份,让市民监察当中可有未成年人士参与,一直都不得要领,足见“佔中三子”做贼心虚,无颜面对公众,愧对家长。

  “学民思潮”充当“佔中”急先锋

  不仅如此,“佔中”运动的急先锋,其实是以“未够秤”的黄之锋为代表的激进反对派“学民思潮”。自从反国教一役开始,“学民思潮”名声大噪,一直走在社运的最前线。因此,“佔中”又岂能不倚靠这批初生之犊的“红卫兵小将”呢?对于“学民思潮”这些在校学生而言,在全港中学间进行“佔中”的普泛动员可谓因势利便。利用朋辈间“有样学样”的影响与鼓动,起到的效果比起外围社会的动员,甚至是老师的宣导,更加事半功倍。

  纵使有万般理由,鼓动“未够秤”的青年学生参与“佔中”,都是一种超限动员。这也正是激进反对派的道德弱点,必然不能得到社会公众的支持,而执法部门依法办事更是毋庸置疑的。作为校方与教师都必须恪尽监护之职,全力保证学生的安全和前途利益,避免受到“佔中”的荼毒。

  任凭反对派运用何种花言巧语与糖衣炮弹,都摆脱不了“佔中”违法的本质。其一,“佔中”人士企图在“爱与和平”的包装下申请註册公司,可以肯定已註册无望,因为香港《公司条例》清楚列明,公司只可为“合法目的”而成立,所谓“佔中”,一开始就是鼓吹以暴力手段强制地霸佔、瘫痪中环,当局在审核申请时须考虑是否会“构成刑事罪行”、“令人反感”以及“违反公众利益”。

  其二,“佔中”的发起人戴耀廷公开表示,不排除活动以流血收场,还申明活动就是要在香港製造“核弹”效果,并“将继续进行各种各样的不合作运动”,“真正令香港瘫痪,令香港成为一个难以管治的地方”,对“佔中”违法早已“供认不讳”。激进反对派梁国雄也直言,“佔中”不是终点,而是今后一系列抗争的起点。可见,“佔中”的危害不限于一时一地,将揭开公开进行大规模非法抗争、通过绑架社会利益追求非法政治慾望的序幕。一个潘多拉魔盒被打开,香港将永无宁日。这才是“佔中”最大也是最为深远的危害。

  “佔中”违法的本质毋庸置疑

  既然“佔中”是明明白白违法行为,要是再藉此鼓动涉世未深的未成年学生参与“佔中”,那便是罪加一等、罪上加罪矣。要知道,学生拥有的是一片赤子之心和满腔热血,一旦被鼓动起来参与“佔中”,从果实在不堪设想。当年发生在天安门的那场风波,就是血的教训,足堪借鑑与反省。另外,有人把台湾“反服贸”学运与香港“佔中”相提并论,却看不到香港与台湾文化不同,“太阳花运动”的学生领袖是“专业学生”,他们有退场机制,甚至日后可以“太阳花之子”身份出选立委,有政治前途,台湾不少企业更表明愿意聘用这批学生。但香港的学生却没有退场机制,“佔中”组织者没有告诉学生的是,香港法例规定10岁以上人士实施违法行为就应须负上刑责,学生参与“佔中”,违法被判刑罚,将要赔上前途。

  鼓动学生“佔中”毁香港未来

  由于“佔中”过程中实施的一些行为均涉嫌犯罪,参与者将面临刑事检控。香港是法治社会,留有犯罪记录将严重影响今后个人发展。若经公诉程序定罪,则会在警方或法庭留有案底。根据《罪犯自新条例》,留有案底将被限制从事下列职业:大律师、律师、会计师、政府公职、保险代理人、银行董事、银行行政总裁、《保险业条例》和《银行业条例》订明的职位等。此外,留有案底还会对个人生活产生重大负面影响。

  青春可贵、青春无悔。莘莘学子参与社会事务的方法有很多种,唯一不可涉及的就是违法“佔中”,否则一定悔恨一生。在此也郑重警告“佔中三子”和“学民思潮”,切勿再打青年学生的坏主意,鼓动他们参与“佔中”,不仅会毁了他们的光明前途,也是在摧残香港的未来!

  • 责任编辑:铁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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