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力
政改方案首轮咨询期已经完结,但“佔中派”针对政改的行动仍在持续升级中,“佔领中环”行动日前举行商讨日,选出了三个政改方案供巿民在下月的全民投票中选择,作为“佔中方案”。对于学联等反对派团体提出在“七.一”提早“佔中”,“佔中”发起人之一的戴耀廷声称,不会在“七.一”全面进行“公民抗命”行动,但会举行推动“佔中”誓师大会,以推动在六月全民投票中选出的政改方案。其实,把“佔中”与“公投”连接在一起,剥开其外层的以“民主”、“自由”、“公民抗命”等为幌子的华丽包装,反对派此举的险恶用心只有两条:一是违法;二是乱港。
“佔中”变相“公投”违宪
戴耀廷表明,会在六月二十二日的“全民投票日”由全港巿民一人一票选出最终方案,而这方案亦将成为“佔中”行动向政府争取的方案。“佔中”变相“公投”的政改方案,是企图选出一个与中央对抗的人可以入闸当选特首的最终方案,并以“佔中”行动要挟中央接受这个方案。这个方案的特别之处就是违法。在香港进行“公投”,根本上就没有宪制性的法律依据,没有法律依据变相搞所谓的“公投”就是违反宪法和基本法。梁国雄等人更叫嚣,如果“公投”违法,那么就要修改基本法。这就充分揭开“佔中”变相“公投”政改方案的政治主张,就是挑战“一国”原则,挑战中央政府的宪制地位与权力,暴露了“港独”底牌。
对于反对派坚称“公民提名”及“政党提名”符合基本法规定,律政司司长袁国强明确指出,基本法第四十五条已清楚规定,只有提委会有权提名特首候选人,行使实质提名权。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谭志源也表明,政府不能提出不符合法律要求的政改方案,必须在法律上做到“激浊扬清”,摒弃不符基本法及人大决定的方案。袁国强表示,政改不单是政治议题,也是法律问题。香港是法治社会,任何事情均须依法办事,尤其是政改这样重要的事,“无理由会忽略法律方面的考虑”。
香港反对派的很多政治主张和政治活动,往往背后都有国际反华势力的阴影。从港台两地反对派的频繁交流上,已可看出“佔中”势力已然与“台独”势力沆瀣一气,狼狈为奸。“两独合流”从有倾向性发展到有纲领、有计划、有行动,形成结盟之势。今年三月,台湾反服贸运动发生,“佔中”组织者表现的极为兴奋,毫不避讳地声称会邀请策动违法“佔院”、与“台独”分子关系密切的林飞帆等来港“交流”,期望借用他们的“智慧”为“佔中”作“更多力量”。“佔中”搞手勾结“台独”搞手,势令“佔中”变质为“港独”。
“佔中”与“公投”结合,不仅仅有违法的政治主张,更有“乱港”的实际行动。最近数月,“佔中派”动作频频,不仅派人到泰国、台湾等地取经,到美国、英国告状,更在本港发起大大小小的示威、游行与静坐等各种活动,为发动全面“佔中”行动进行预热。香港一贯崇尚法治,虽然一年有六千多起游行,但是大体保持正常社会秩序,全因法治保障。香港容纳多元,但虽多元化,却不觉无序,皆因大家都习惯于用法律与法律允许的方式表达诉求。现在,“佔中”行动的理念与行动却要从根本上颠覆香港社会多年形成的传统价值,背弃香港多数人多年来所深为认同的核心价值与生活方式,这能让港人接受吗?
引“独”乱港不符民意
“佔中行动”对香港经济与民生的负面影响也是巨大的。香港科技大学经济系主任雷鼎呜认为,从目前来看,因为无法知道“佔中”最终会发展到什么程度、会持续多久,所以尚无法评估出会对香港经济造成多大影响。但是,仅考虑到中环商舖、写字楼面积和上班人数等因素,完全瘫痪中环这么高增值的地方,一天所产生的损失保守估计也有十多亿元。“佔中行动”若上演,带来的不仅有上述的直接影响,还会对香港的经济地位和国际形象产生不利影响,而后者的损失更难以估量。
中国国家副主席李源潮日前在北京会见香港媒体高层访京团时表示,中央政府坚决反对“佔领中环”,并表示“佔中”违法,希望特首普选能依法有据。中央高层此次就特首选举的具体话题表态,清晰表明这是中央的“底线”。众所周知,香港从来都不是一个政治城市,今天反对派勾引国际反华势力与“台独”分子来港搞极端政治动乱,既不合香港主流民意,也毫无成事的政治环境。他们的作为是注定要尽失民心的。“佔中行动”这场表面上轰轰烈烈的政治闹剧,只要中央与特区政府下决心抑制它,全港巿民齐心抵制它,那么最终“佔中”只能是成为“茶杯里的风暴”。
作者为资深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