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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纬武:依法达成普选共识方案

不是要谁投降,只是诚恳及宽宏大度而又严正地要求尊重宪法,遵守基本法─中央及特区政府确实已经做得很好了,香港社会各方面人士应按国家副主席李源潮所言,配合政府“依法有据”地商议出一个二元政治中大多数都可接受的政改方案吧。

  谢纬武

  面对普选共识方案难产,只有两个选择:一个是一拍两散,政改原地踏步,全港社会共同承担后果,除了极端激进势力窃喜之外,各方谁也不愿意看到。另一个是循序渐进发展民主,依法有据推进普选,在基本法共识基础上求得普选特首共识方案。

  普选方案应当是个共识方案。否则在普选“五步曲”中,很难通过三分之二立法会议员同意这一关。也很难通过中央批准这最后决定性一关。

  虽然经过五个月咨询,政改咨询小组到18个区做了190场咨询活动,政府收集超过13万份意见书,第四届行政长官及其团队,尤其是专责小组三位高官,基本法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及其他委员不可谓不努力,唇焦口乾、疲于奔命,但共识方案依然难产。

  勿以“国际标准”製造对抗

  原因何在?普选特首是政治问题,也是法律问题。政治上,香港这个国际大都会曾遭外国长期殖民管治,西方意识形态浸淫,而香港的中国人又从未停止过抗争,中华文化的根始终深植香港土壤上,故自香港后过渡期起直到回归祖国17年后的今天,在多元政治共生中实际上早已形成了二元政治对立的错综复杂的政治态势。普选特首,事关中央主权,事关港人政治权利行使,事关中国及其直辖下的特别行政区的核心利益和根本利益,也事关这个中国南大门里里外外、方方面面的政治战略和经济文化追求。二元政治因而便以普选特首不同方案的样式各持己见、异议蜂起,难以定一了。

  普选特首同时又是个法律问题。法律上,在“一国两制”法律体系中,普选特首首先是香港社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必须作事实上的确认,确保特首候选人及普选出的特首遵守宪法、不与中央对抗,承认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及其执行机关,承认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香港问题的决定就是香港的宪制性法律,承认其所通过的香港特区基本法是宪制性法律,承认其对基本法的释法权。在确定普选特首方案时,要承认基本法是唯一标准,是根本的法律依据。但“泛民”中的抗中派以其对抗政治否定基本法,以抗中的人治取代基本法的法治,以所谓“国际标准”为武器对抗宪法、基本法的法律原则、法律规范。

  在基本法基础上求共识

  最新例证,就是反对派的舆论喉舌仍强硬坚持此立场。5月1日的苹论,就强调“特首普选从来不单是法律问题,而是一个重大政治问题”,而作出普选特首的政治决定时“不可能只看法律条文,不可能只看三十年前的所谓立法原意”。不看法律看什么?看“泛民”抗中派的政治──其政治诉求、其“监察制衡”、其“成熟发展”、其取代基本法法治的“佔中”要挟。这是要抗中政治,不要法律,将抗中政治压倒法律。

  面对共识方案难产,只有两个选择:一个是一拍两散,政改原地踏步,全港社会共同承担后果,除了极端激进势力窃喜之外,各方谁也不愿意看到。另一个是循序渐进发展民主,依法有据推进普选,在基本法共识基础上求得普选特首共识方案。

  “佔中”发起人戴耀廷是坚持一拍两散立场的,他近日宣布按所谓国际标准,把合乎其对抗宪法和法律的十多个政改方案纳入其5月6日所谓“商讨日”中,由已签署“和平佔中意向书”的一批人投票选出最高票的3个方案,成为6月20日至22日所谓“全民投票日”候选方案,然后再“全民”一人一票选出发动“佔中”者的政改方案。以此作为其积聚“佔中”能量的策略手段,声言“七一”佔中,提前“佔中”。

  有社评提出“扭转政改被左右两翼激进和强硬的鹰派主导的局面”,“中间力量大会合,整合出一套具体方案”,以“实现真普选”。用意虽好,但是普选是一人一票,票值均等,何来真假?符合基本法的就是真─真未必成事,拥护基本法的建制派是推动力,不可能是阻力;违背基本法的就是假─假不能成行,“佔中”选出的方案成不了事。

  “鹰派当道”论有点道理。但切不可把依宪法依法普选主张者,视为当道的鹰派。学民思潮及学联方案、人民力量方案、社民连方案以及真普联方案都有“公民提名”、“政党提名”,显然将基本法第45条(2)授予提名委员会拥有唯一的专属的提名权侵犯了、架空了,他们与“佔中”三子一起,可否算当道的鹰派呢?

  商议多数人可接受方案

  笔者认为,社评没有洞悉普选共识方案难产的癥结所在。倘若在政治上不尊重中央按照基本法行使主权,法律上不切实按照基本法去做,以“佔领中环”威胁中央,以“公民提名”、“政党提名”、“三轨提名”架空、削弱、取代提名委员会唯一的专属的提名权,公然践踏基本法,不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放在眼里,勾联“台独”,以“台独”为师,中央和市民能接受一个抗中人士参选,甚至当上特首吗?

  不是要谁投降,只是诚恳及宽宏大度而又严正地要求尊重宪法,遵守基本法─中央及特区政府确实已经做得很好了,香港社会各方面人士应按国家副主席李源潮所言,配合政府“依法有据”地商议出一个二元政治中大多数都可接受的政改方案吧。

  • 责任编辑:铁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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