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副主席、中央港澳工作协调小组副组长李源潮,昨天在京会见到访的香港传媒高层访京团,在谈话中就特区二○一七普选特首提出了“四层意思”:一是循序渐进发展民主、二是依法有据落实普选、三是行政长官爱国爱港、四是有利香港繁荣稳定。
这“四层意思”,不仅是中央对当前普选问题的方针,而且可以理解为是中央对整个特区未来发展的一种基本理念和要求,那就是“依法”和“利港”四个字。未来特区的一切发展、特别是政制发展,都必须依法而行、依法办事,不能偏离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相关“决定”。这是“一国两制”的核心和精神所在,因为一旦偏离了“法”,就会无所适从、章法大乱,就会“一国不成一国”、“两制难为两制”,最终累国误港。
因此,眼前中央三令五申、特区必须依法普选,其出发点或用心并不是要限制港人,而是恰恰相反,中央要为特区未来的一切发展订下一个大家都看得见的准则,不存在“搬龙门”、更不会出现“输打赢要”:基本法第四十五条既然白纸黑字说了特首“最终达至由普选产生的目标”,中央就依法办事、给港人普选;同样,四十五条既说了“由一个具广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员会按民主程序提名后普选产生”,中央也就必须坚持只能由提名委员会提名,不能同意任何另一种提名途径,因为这是违法、不是依法。
因此,只要不是心存偏见或刻意歪曲,对中央主张的严格依法办事、依法普选,港人实在只有喜闻乐见、拍手赞成的份儿而绝无怀疑、反对的必要。舍弃基本法白纸黑字的保障而把自己置于“无法可依”的不利境地,应该不是一贯灵活、醒目的港人所为。
除了“依法”之外,李源潮“普选四重奏”的另一重点,是有利香港繁荣稳定。而与依法办事相比较,这一点更是中央对港精神和“一国两制”的目标所在,也最能体现中央对港的大公无私和良苦用心。中央为什么要坚持依法普选?那是因为,只有依法普选,香港才能保住繁荣、才能安稳不乱,否则,选举过程中,各大政党、各种政治势力拼个你死我活,外国势力在旁虎视眈眈,有人“引狼入室”、有人“占领中环”,则香港普选未成,已经经济先乱、社会先乱,港人要为“违法普选”埋单,付上沉重的代价。这难道是符合港人社会的整体利益、是港人所争所想的吗?
依法而为,普选目标可达、繁荣安定可保,反之则普选无望、繁荣安定受损,这是中央对港政制发展最基本的立场和“底线”,不管是张德江委员长日前会见港人大代表时强调的“三个符合”,还是李源潮副主席昨日对港传媒团提出的“四层意思”,精神都是一致的,也是清晰明确和不容置疑的。
在此情况下,本港反对派还要在那里死抱“公民提名”、“政党提名”、“三轨提名”不放,不“公提”、就“占中”,对中央依法普选的三令五申置若罔闻,更把中央力保香港繁荣稳定的良苦用心置诸脑后,他们就是要违法,就是要“公提”、要“占中”、要乱港,那么,除了依法制裁,旁人也不可能再为他们做点什么,但普选这棵幼苗不能被扼杀,港人渴求普选这一共同愿望不能断送在他们手上,港人要普选,就必须反占中。
本文是大公报社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