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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怡先生在2月26日苹论中撰文《什么事情让香港失去黄金机会?》,大言不惭引用雅虎香港网失实的民调,不顾客观事实与基本常理,武断回击《环球时报》批评“驱蝗行动”的做法及观点,实属可恶、可笑、可耻。
网络搞手挑战道德底线
笔者曾于2月19日在本报评论披露了反对派网络搞手挑战道德底线的恶搞做法,并指出其行为已经触犯《刑事罪行条例》;还严正批评雅虎香港网不负责任的行径,仍由不实资讯传播,抛弃了门户网站该有的职业操守。
正告李怡先生一个事实。投票开设以来,个别反对派团体与人士利用该网站新闻投票系统的漏洞,通过设置投票机器,针对某特定选项疯狂投票。在首日的傍晚时分,开动多部电脑,每分钟投票约1000张,每小时可达6万张;在晚间夜深人静时,每分钟投票300张,10个小时内投下了近20万张。
正告李怡先生一个真相。在该网站的时事投票中,约有33013位网民明确反对团体发起的所谓“驱蝗行动”。必须指出,分析佔比时,应该剔除所有“造票”的总量,这只可以证明反对派捣乱网络秩序,而不能代表真实民意。2013年12月4日以来,最近10次投票的平均参与人次为52841。若按此计算,对“驱蝗行动”持反对态度的得票佔了总数的62.5%。这不仅与《环球时报》的调查结果相仿,且高于其59.5%的比例。此外,同为本地门户新浪香港网的网络投票显示,64.9%的网民认为所谓“驱蝗行动”是野蛮行为、有损本港旅游声誉。
正告李怡先生一个道理。某些媒体,在新闻报道中习惯于移花接木、张冠李戴、指鹿为马、长篇累牍进行歪曲报道。在评论中,也存在荒诞不经、背离事实的现象。李怡先生作为老道的时评员,应该知道论据的选择“无一定之律,而有一定之妙”,必须真实、准确,经得起推敲。若以不恰当的论据来支撑观点,必然会严重影响论点的准确性,而只能迎合老闆的需求,必定落进“屁股决定脑袋”的窘境。
新闻道德和操守不能丢
壹传媒和“李怡”们在黑白分明的事实面前,向读者上演?一幕又一幕的“真实谎言”,违背了传媒和传媒工作者最基本的底线,也是对公信力的极大损害。不妨重读沃尔特.威廉姆斯撰写的《新闻记者的信条》这部充满?正义、善良和智慧的职业道德文献,领悟其中的精神,理解其中的原则,面对新闻职业道德,反省自己的所作所为。
《基本法》保证了特区享有新闻自由与言论自由,政府对此尊重且珍惜。这既不需要通过上街游行争取,更不能因搞事、谋利、抽水而滥用,恰唯社会道德和职业操守不能丢。
作者为资深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