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驻军涉主权岂容践踏
香港驻军涉及国家主权,是“一国两制”的重要内容,岂容随意践踏!这是主权问题还是政治问题,是回归前中英双方经过一番较量之后的成果。
当年,中英两国就香港前途问题举行会谈时,驻军问题一直成为两国争议的焦点,英方曾向中方提出,因中国内地与香港边界连接,而港人对解放军驻港有戒心,建议中方不必在港驻军。当时的中共中央军委主席邓小平开始一直没有公开表态,但早在1984年4月,他在审阅外交部《关于同英国外交大臣就香港问题会谈方案的请示》报告时,就在关于驻军问题的一条下达的亲笔批示,明确表态,“在港驻军一条必须坚持,不能让步”。
此后,在1984年5月25日会晤出席全国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的港澳委员时公开表态,“香港要驻军的,既然是中国的领土,为什么不能驻军呢?英国的外相跟我会面的时候,开始他们就说,他们当然希望中国不驻军,用另一种形式,但是他们承认中国政府既然收回主权,有权在香港驻军,这个明确得很的,连这一点权都没有,那还叫中国领土吗?”
跳樑小丑难挡歷史洪流
在强人面前,英国人也不得不低头。最终两国达成协议,在《中英联合声明》附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对香港的基本方针政策的具体说明”中,订明“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社会治安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负责维持。中央人民政府派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负责防务的部队不干预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内部事务,驻军军费由中央人民政府负担”。
而1990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十四条亦订明:中央人民政府负责管理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防务。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负责维持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社会治安。中央人民政府派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负责防务的军队不干预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地方事务。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在必要时,可向中央人民政府请求驻军协助维持社会治安和救助灾害。驻军人员除须遵守全国性的法律外,还须遵守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驻军费用由中央人民政府负担。
早已经铁板钉钉的香港驻军问题,几个小丑出来跳樑,前来挡道,不仅改变不了歷史,更会遭到社会谴责,连他们期望的西方势力都不会提供支持。
作者为资深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