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什么是反腐败的“本”?也就是习近平强调的,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权力是腐败之“源”,其他方面是“标”。因此,反腐败要治本,就需要在治权上做文章,出台一系列规范权力运作的措施和制度,这当然不是纪委一家能够办到的。因为在中共的权力体系里,纪委虽然权力很大,但它没有大到权力通天,它上面还有各级党委,还有政府一把手。纵使纪委的权力通天,还有一个谁来监督纪委的问题。因为如果缺乏监督,纪委本身也会被权力腐蚀。所以,要治本,就必须减少各级政府官员配置资源的权力,增加权力使用的透明度和社会对权力的监督。
当前来说,必须加强法治建设,树立法治反腐的权威性。也就是真正做到使中共的各级政权、组织和个人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框架下活动,任何人和组织都不得有超越法律和宪法的特权,只有这样才能遏制住权力之手。其次,尽快出台一些被许多国家证明为行之有效的反腐制度,如官员财产公示制。
中国目前的反腐风暴估计还应持续一段时间,大概两到三年对腐败保持高压态势为好,等打到真正的大老虎再转入系统的治本阶段。届时,从依赖最高领导个人权威到依赖法治权威,中国反腐就将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