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

大公资讯 > 大公言论 > 视角 > 正文

热闻

  • 图片

周八骏:香港普选是在一国之内

必须釐清的一个重大原则是,香港政改包括普选行政长官,是在“一国”之内,这是史无前例的。主张这一类设计者不是公然标榜的“泛民主派”,但是,既偏离“一国”前提,又无视香港本地政治现实,只能是高谈阔论。

 

 必须釐清的一个重大原则是,香港政改包括普选行政长官,是在“一国”之内,这是史无前例的。反对派抛出林林总总普选行政长官方案,譬如,所谓“真普联”的3个备选方案,都违背了这一最基本原则。因此,都是“牛头不对马嘴”──以西方“国家”为单元的普选模式来硬套香港特别行政区。

  特区政府启动关于2017年行政长官和2016年立法会产生办法(简称两个产生办法)的第一阶段公众咨询,旨在集中讨论与普选行政长官相关的《基本法》条款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应当如何准确理解。由于反对派已提出关于两个产生办法尤其普选行政长官的各种方案,为期5个月的第一阶段咨询,很难聚焦于特区政府所宣示的宗旨。但是,我们仍应尽力而为。

  反对派以“西式普选”硬套

  首先,必须釐清的一个重大原则是,香港政改包括普选行政长官,是在“一国”之内──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特别行政区。这是史无前例的。反对派抛出林林总总普选行政长官方案,譬如,所谓“真普联”的3个备选方案,都违背了这一最基本原则。因此,反对派所谓“真普选”的种种设计都是“牛头不对马嘴”──以西方“国家”为单元的普选模式来硬套香港特别行政区。

  以所谓“公民提名”产生行政长官候选人为例。反对派认为这种方法合理,引述的是美国等西方国家的经验。他们没有先想一想,或者根本就不屑于先想一想,适合“外国”的经验是否适合“香港”;遑论《基本法》关于普选行政长官的条款没有包含“公民提名”元素。

  有人也许会诘问:关于“守尾门”的设计不就充分顾及中央的实质任命权而视香港普选在“一国”之内吗?

  诚然,就承认中央实质任命行政长官的宪制权力而言,“守尾门”方案是体现了“一国”,但是,不足够,或者说,不正确和不准确。

  道理很简单,这是一种不顾“一国两制”稳定性的设计,因为,这一设计暗含的意思是:只要中央敢冒香港爆发政治危机之风险,那么,中央就否决特区普选产生的行政长官当选人吧!

  “守尾门”不能准确体现“一国”

  “一国两制”的宗旨明确写进了《基本法》的“序言”:“为了维护国家的统一和领土完整,保持香港的繁荣和稳定”,二者是紧密关联的。以香港繁荣稳定为抵押品来鼓吹“守尾门”方案,意味?不顾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怎么谈得上正确和准确体现“一国”呢?

  还有一种情形:有人鼓吹香港借鉴上世纪末所谓“全球民主化第三波”(the third wave in global democratization)经验,以“协议过渡”(negotiated or pacted transition)模式来迈向“联合政府”(united government);认为2017年普选行政长官就应以此为目标。

  • 责任编辑:单纬

人参与 条评论

微博关注:

大公网

  •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