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地方政府深度参与本地经济发展的同时,我们发现,当前老百姓关心和抱怨的几乎所有问题,大多与地方政府的公共职责密切相关。比如环境资源、收入分配、教育、医疗、房价、养老等问题,很多都与地方政府在公共服务上“失灵”,没有恰当地履行其职责和角色有关。
地方政府之所以不能承担起相应的公共服务责任,是由于它们在发展经济、提高GDP上冲动过强,导致他们忽视了其他责任。而地方政府在发展经济上的这种巨大冲动,正是来源于当前地方政府的治理模式以及中央与地方关系格局。所以,地方政府治理改革以及中央地方关系调整,可以说是未来改革的重中之重,许多其他领域的改革都要通过这一改革来传导,对我国改革的大局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意义。
中国青年报:您怎么看当下的地方政府治理模式?
周黎安:由于存在上述那些问题,有人认为这种模式一无是处。这样评价是不客观的。
我国的地方政府治理模式,可以简要概括为两个方面——纵向一级一级的行政分包体制和横向同级地方官员之间的晋升竞争关系。正是由于从中央到地方的层层分包,地方政府获得了发展经济所需的大量资源与自由裁量权;而地方官员围绕晋升展开的横向经济竞争,又充分调动着他们发展经济的积极性。在这一纵一横制度的影响下,地方政府就被塑造成一个富有活力和创造性、敢于突破体制束缚的行动主体,这是过去30年中国经济发展奇迹背后的一个重要动因。
凡事有利就有弊。既然赋予了地方政府大量的资源与权力,将他们放在地区经济发展的核心位置,那么地方政府不可避免地就会运用手中的资源和权力来实现自己的利益和偏好,由此产生一系列弊端。首先,官员关心的都是有助于自己升迁的与经济增长有关的硬指标,老百姓关心的则是环境、教育、医疗、养老等与自己生活息息相关的民生软指标。在现有模式下,许多地方政府官员往往用自己的偏好来替代老百姓的偏好,只重GDP,忽视老百姓改善环境、民生的诉求。
第二个弊端是地方保护主义盛行。一般而言,在统一国家的内部,公众应该享有统一的市场秩序、监管秩序、司法秩序等,但是当前属地化的行政分包和晋升竞争强化了地方官员利益的地理边界,使得许多原本应该统一的秩序都被具有地方保护色彩的制度所切割。
第三,在层层分包的体制下,地方政府官员不但深度参与经济发展,还手握大量资源与权力。一旦监督缺位,很容易滋生腐败。
最后,地方政府还存在预算软约束的问题。一方面,地方官员是流动的,大多数官员几乎不用为自己的投资行为负责;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又没有破产的风险。面对发展经济的巨大压力,地方政府当然会想尽一切办法融资,而融资形成的政府债务又缺乏明确的责任主体,只能在地方政府账户上不断累积,慢慢形成数额惊人的地方债。如果当前地方政府的治理模式不改变,规模庞大的地方债的偿付风险最终只会转嫁到中央政府头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