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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清川:地方主义中的香港制度

今天的香港和广州形同两地,说着几乎相同的语言,但是在思维模式、行事处世、经商从政都迥然而异。反而,令人担忧的是,在巨大的制度和人口压力之下,香港覆巢之下,终于沦亡了自由制度,而生长出一个具有内地城市模式的世故与犬儒。

  4.

  同样地,当我们去考察香港的“双非”和“菲佣”(或宾妹)问题的时候,也应当放在自由制度的层面上。

  香港在限制双非的同时,终审法院却甘冒中央之大不韪,毅然决然判决落地儿童拥有香港身份。也就是说,他们所限制的,乃是无限制地对于香港资源的侵占;但是对于已经在香港出生的孩子,遵循自由的原则,必须给予身份的承认,这如何是对自由的侵犯?

  在宾妹问题上,他们的确否决了他们的居住权。但是香港有着合理合法的定居和移居的条件,一如任何一个国家和城市一样。终审法院的裁定,不过是依照了法律,并没有给一个特殊人群法外开恩,如何变成了对于自由的缩减?

  双非父母不满自己的地区和制度,一心只想把孩子生在自由的香港,可惜,他们自己多数并没有留居香港筚路蓝缕开创新天的意愿;宾妹们在香港获得了雇佣和薪资,香港人并没有歧视她们,而只是并没有给他们在现有条件下定居的权力。

  设若双非父母愿意离乡背井在香港寻找自由,又设若“宾妹”勤于学习进阶专业人士,香港是否还同样拒绝他们的移民?香港并没有对所有的人关上大门。我也十分相信香港必然在许多的具体移民案例上有误判甚至颟顸,但是,香港仍旧是一个允许移民的城市:只是并不开放给所有人。这,真的是自由的堕落吗?

  我们这个国族,是一个缺乏自由训练的国族。

  的确,自由是需要学习的。其中有一点,就是学会尊重别人的自由。任何一个自由,都需要有一整套的制度来作为背书,具象化和可执行。学会尊重别人的自由,才会了解自己的自由;了解别人的自由制度,才知道自己需要建设怎样的自由制度。民主决策、法律裁定和地方主义,都是自由制度具体而微的实践。

  我并不赞同所有的香港行动。比如蝗虫说,那是一种带有侮辱的民粹;例如对于内地女性是否怀孕的检查,那并不是一种良性的行政。但是我却并不认为在港陆之争中的香港政策和行为,是自由的堕落,而毋宁是在压力之下的一种自由制度本能反应。其中有对有错,但在长期的自由训练和民主结构下,它能自我调适。

  反而,令人担忧的是,在巨大的制度和人口压力之下,香港覆巢之下,终于沦亡了自由制度,而生长出一个具有内地城市模式的世故与犬儒。那个时候,才是需要悲恸的时候。

  • 责任编辑:郑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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