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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视角:中国特色的“公知”困境

近年来,“公知”在当今中国的话语体系里已悄然成了一个贬义词。其实,公知被污名化,在当代中国是件很“正常”的事,没有被污名化反倒显得有点怪异,与这个时代这片土地格格不入。一个没有底线伦理共识的社会,公知被污名化是理所当然、合情合理的,更何况公知们自己还有那么多问题。

  一方面,有些公共议论稍微需要些深入的专业知识,那些视专业和知识为草芥的人们,一旦发现专家们的意见与他们的意见不一致时,不管这种意见是否符合该专业的知识良知与知识事实,都会被他们无情抛弃,并且随之贴上“公知”的标签;另一方面,公知们的跨界胡说也常常给他们自己惹来麻烦——有时候很难讲是不是胡说,比如有些读者喜欢——说好听了是事事严肃认真对待。

  另外,通过观察不难看出,被冠以“公知”的多为自由派知识分子,而那些举着“公知”帽子四处乱扣的则是非自由派或草根大众。如果从公共性的角度来看,某些“非公知”绝不比“公知”更少公共性;从自我赋予的使命和任务来看,“非公知”更是认为只有自己才代表了客观、公正、理性与良知。由此看来,把自由派公共知识分子污名化为“公知”的隐微目的,恰恰是为了争夺公共知识分子的正统地位:我才是真正的公共知识分子,而你只不过是欺世盗名之徒。

  公共知识分子存在的必要性

  是否所有的知识分子都只要生活在象牙塔和书斋里?不然,知识分子都有“忍不住的关怀”。因此,“公知”必定会存在。

  事实上,“公知”也必须存在。无论公知们如何相互攻击和谩骂,永远比没有“公知”强。因为一个没有“公知”的社会一定是一个已经令所有人绝望的社会:连知识分子都不再有对社会的大关怀,或者说是压制自己的这种关怀,这个社会就一定心脉已断。

  在今天的中国,“公知”并不完美,但社会非常需要公知,不为别的,就因为他们是越界的人。他们虽然未必个个都算得上是苏格拉底说的那种社会的“牛虻”,但都能算是哲学家理查德·罗蒂所说的那种爱多嘴、管闲事的kibitzers,在罗蒂看来,这本来就是知识分子应该扮演的社会角色。

  社会需要公知,是因为他们在自己生活世界中拒绝像许多其他人那样仅仅满足于当一个被动存在的客体,他要成为一个积极求变的主体。他对自己的生活世界应该有怎样的变化有自己的看法,并且试图影响别人,与他一起去实现这些变化的目标。

  • 责任编辑:郑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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