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最重要的有两点,第一是“单一权威是否出现”。各路土匪合作分利决不可能是自动产生的,实际上,各路土匪的“组织协调费用”、“偏好协调费用”和“协议落实费用”非常高,如 果不存在一个有威望的“黑社会老大”,合作分利的“文明”决不可能出现。在“地头蛇”的层次是这样,在“强龙”的层次也是这样。民国时期的军阀混战,表明大土匪们谁也不服谁,在 蒋介石立起来之前,“强龙”层次的潜在“黑社会老大”都镇不住局面。
这个事实,就把我们带入了更重要的第二点:“文明的意志”重点不是易先生说的“通过利人来利己”。易先生强调国家政权的出现是文明的起点,但是,国家政权的出现本身,却不是“通 过利人来利己”,而是“通过更好地利己来利人”。民国军阀混战时,冯玉祥既当“流寇”也当“坐寇”,美国经济学家奥尔森从冯玉祥的故事里,提炼出了一个“坐寇国家理论”。这个“ 坐寇论”跟土匪合作分利是一个道理,“流寇”抢一把就跑,“坐寇”则发现坐下来经营能抢得更多,国家政权就是从“坐下经营”产生的。
也就是说,“坐寇”不是“通过利人来利己”,“坐寇”的重点是“更好的利己”而不是“通过利人”,整个逻辑是“为了更好地利己而被迫利人”,如果不是为了抢更多和自己更威风,“ 坐寇”是决不会在乎别人的利益的。如果在乎别人的利益,“坐寇”从一开始就不会选择抢了。土匪合作收过路费的故事也一样,重点是“为了更好地利己而被迫利人”,重点不是“通过利 人来利己”,因为事情必须这么看:如果有“害人更利己”的方法,土匪们肯定不怕“让子弹飞”。
可见,“文明的意志”主要是“为了更好地利己而被迫利人”,不是“通过利人来利己”,市场中的互利也是建立在政权暴力秩序的基础上的,况且市场也很难避免损人利己的欺诈。“通过 利人来利己”多少还是一种不能勇敢地面对现实的漂亮话,现实是,人只是为了更好地利己而不得不利他,即便是纯粹的利他行为也饱含着“精神上利己”的成分。这意味着,我们不得不把 野蛮或暴力看成文明的普遍常态,文明可能用“非暴力野蛮”取代“暴力野蛮”,但“暴力野蛮”仍然可能被使用,至少是威胁着说要使用。这当然不是在宣扬“利己”和“暴力”,而是在 分析冷酷的现实。
“民国土匪收过路费”的故事里包含着“强龙”和“地头蛇”的逻辑,“强龙”和“地头蛇”的逻辑里包含着“中国人的信仰与核心价值”,那么,这其中的具体内容到底是什么?为什么易 先生会说“中国人没有信仰与核心价值”?
2,信仰与核心价值
易先生在讲中国文明时不仅用了“类比思维”,还用了“象征思维”。他是这么说的:“商周时期,我们是用眼睛看世界的,因此商周文化的特点是绚烂多彩。春秋战国我们是用脑袋 看世界的,因此有先秦诸子,百家争鸣。汉唐两代,我们民族是用心胸看世界的,因此有汉的强悍,唐的广阔。……然后到了明代,时代精神就在扩张了,代表作是《金瓶梅》,朝野关注的 就是床上那点事。清代更糟糕,时代精神到膝盖了,最会做的事情就是下跪。”这些“修辞思维”会妨碍易先生分析“中国人的信仰”问题吗?
易先生认为,伊斯兰文明先立教后建国,成功的关键是信仰,只有伊斯兰文明才可以用宗教来命名。西方文明有宗教,但信仰自由比宗教信仰更重要。“人权和法治是观念,共和和宪制是制 度,民主既是观念也是制度,不是宪制。核心价值就是独立、自由、平等。……在西方文明那里,观念体现价值,制度保障观念。这才有他们的崛起,这才有他们的经济发达和科技进步。… …伊斯兰文明是由信仰产生了精神,西方现代文明是信仰的背后体现了价值。
中华文明最明显的特点是什么呢?没有宗教,没有信仰。……对超自然、超世俗之存在坚定不移的相信,这个就叫做信仰。……因为它超自然,你不能用科学实验来证明,因为它超世俗,你 不能用日常经验来证明,……这样的东西我们文明从来就没有。中国人信不信什么?信。中国人有信的对象,但是信而不仰,仰而不信。……所以中国人如果有信仰的话,这个信仰的对象是 没有定准的。…… 统统都信其实就是统统都不信。……这样一种实用主义的态度,这样一种实用主义的文明,怎么可能产生宗教和信仰呢,不可能的。所以中华文明的特点是什么?叫有崇 拜无信仰,有敬畏无宗教。……利在于没有信仰就可以容得下一切信仰。……犹太教像油,伊斯兰教像奶,基督教像酒。……中华文明像水,……坏处在于核心价值观不能恒定。……我个人 的建议是找到全人类的共同价值。……独立、自由、平等,都是人类的共同价值。……共同追求,各自实现,文明求同,文化存异。
中华民族到了最关键的时刻。两方面的原因,一方面作为无信仰的文明,有责任为全球文明的对话提供一个开放的平台,这叫担负起天下兴亡;另一方面,由于我们无信仰,所以我们没有恒 定的价值观,我们应该找到全人类的核心价值观,找到全人类的共同价值,找到我们文明自己的实现方式。”
易先生的“修辞分析”非常生动,但中国人怎么就是没有信仰与核心价值了呢?
易先生把信仰定义为“对超自然、超世俗之存在的坚信”,他发表在《南方周末》(2013.5.17)的书面版本的“总序”里还另外提出:“人类为什么要有宗教呢?是因为要有信仰。为什么要 有信仰呢?是因为要有核心价值。有价值和价值观,才会有精神和方式。由此创立的文明,也才可持续发展。可见信仰也只是手段和载体,核心价值才是关键”。
易先生的自相矛盾是明显的。他一方面认为“由于我们无信仰,所以我们没有恒定的价值观”;另一方面又认为“信仰也只是手段和载体,核心价值才是关键”。这里的矛盾是:如果 核心价值生出信仰,中国人怎么会“无信仰所以没有恒定的价值观”呢?如果“核心价值才是关键”,那中国人应该是“没有恒定的价值观所以无信仰”才对啊。就算是口误(书面版本没有 这个提法),可接下来,易先生一方面认为“有宗教因为要有信仰”,另一方面又用宗教去定义信仰,这才最终导致了“中国人没有信仰与核心价值”的失误。
怎么讲?难道信仰不是的“对超自然、超世俗之存在的坚信”吗?当然不是,这个定义说的是宗教,而且是“超自然神的宗教”,最多只能说是“超自然神的信仰”,不是信仰的全部。中国 本土确实没有土生土长的超自然神宗教,道教、儒教都不具备这些特征,但中国人有自己的信仰及核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