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衷于“西藏独立”的人的确只是少部分内外精英,但如果认为西藏暴动只是政治阴谋而没有深刻的社会基础,也会导致错误的判断。从1980年代后期至今,中国经济取得了惊人的成就 ,脱贫人口在第三世界国家的发展中是罕见的,但社会危机并没有因为经济发展而消失,恰恰相反,在发展主义的主导下,贫富分化、区域分化、城乡分化以及生态危机已经达到了极其深刻 的规模,而大规模的社会流动也成为社会动荡的重要条件。在过去这些年中,各种“群体性事件”频仍,有些规模并不小,区别在于这类事件大多为自发的、自我保护性的社会运动,而西藏 骚乱却是暴力化的。因此,除了暴力化的特征和存在着外部分裂势力之外,西藏问题不能以完全的特殊论或例外论给予说明,而必须置于整个中国的社会变迁之中加以分析。以我肤浅的观察 ,下述三大相互联系、相互纠缠的变迁对于理解当前西藏问题十分关键:一、社会主义时期的阶级政治彻底消退,社会关系根本重组,早期民族区域自治的实施条件发生了重大转变;二、市场 关系全面渗透,人口构成发生变化,经济收入和教育方面的差距拉大;三、民族文化面临危机,宗教复兴,寺庙和僧侣规模激剧扩张。所有这些问题均发生在中国的高速经济增长和严重社会分 化的大背景下。我把它们概括为“去政治化”、 “市场扩张”与文化危机及“宗教扩张”的同步过程。
“3.14”西藏骚乱发生后,弗瑞德·哈里代(Fred Halliday)在《开放民主》(Open Democracy)上发表文章,将西藏问题与巴勒斯坦问题相提并论,认为它们都属于“后殖民羁押综合症” (the syndrome of post-colonial sequestration)。作者认为:将所有的主权争论集中在历史定位问题上是错误的,因为独立问题并不是由历史决定的,而是由国际性的承认关系决定的。他 举例说,科威特完全是一个“人造的”国家,但由于得到国际承认,在1990年伊拉克入侵时得到了整个国际社会的声援;而巴勒斯坦和西藏则由于在一些关键时期在国际上没有获得重视和承认 ,从而错失了独立的机会。因此,“即使西藏在若干世纪中一直是中国的一部分,这也并不能否定它宣布独立的当代权利—这是一片语言和文化截然不同、在1950年之前拥有数十年现代主权 的领土。毕竟,长期受英格兰统治的爱尔兰、受瑞典统治的挪威、受俄国统治的芬兰、乌克兰和波罗地海国家,并没有因此就没有在20世纪宣告独立。”[82]哈里代将西藏与他所列举的国家 及其他殖民地状况相提并论,将清朝与西藏的关系等同于欧洲国家间的占领或殖民关系,在历史研究上是错误的。但他认为主权国家的形成并不完全取决于历史,而是更多地取决于国际承认 的状况,这一点并不错。如果没有西方帝国主义的策动和强制推行的条约体制,20世纪前期的西藏不可能出现独立运动;[83]没有西方舆论的支持,当代西藏也不会产生以谋求独立为取向的运 动。
但是,与哈里代从所谓“后殖民羁押综合症”讨论西藏问题不同,我认为西藏危机产生于“后革命”语境中的“去政治化”过程。如前所说,中华民族是以人民为主体的政治共同体,它 的制度建设、社会政策和民族政策都必须考虑这一政治共同体的基本原则,即人民主体原则。任何与这一原则相违背的制度安排、社会政策和民族政策都可以视为“去政治化的政治”。因此 ,“去政治化”概念中的“政治化”与以族群关系为中心挑动敌我对立的“政治化”概念是完全不同的。[84]在有关西藏问题的争议中,大部分讨论集中于西藏的历史定位问题,例如13世纪 元朝首次将西藏纳入政治版图,17世纪清朝对于西藏的合法统治,19-20世纪西藏在国际承认关系中从属于中国主权的历史地位,民国政府与达赖的关系,[85]1951年5月20日《中央人民政府 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简称《十七条协议》)的签订,以及究竟是谁撕毁了《十七条协议》,等等。但是,西藏的地位问题既不仅仅依存于国际承认关系,也不仅仅 取决于中央政府与达赖喇嘛及噶厦政府间的协议。从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1971年10月25日中国恢复在联合国的席位,中国自身尚未获得美国操纵下的联合国的承认,但中国因 此就没有主权地位了吗?1959年西藏平叛引起西方舆论一片喧嚣,但有哪个西方国家承认西藏为独立国家了?这一事实证明:新中国的政治主体性建立在它自身的历史地基之上,这就是中国人 民作为一个政治主体的崛起,没有这个前提一切都谈不上。在我看来,忽略这一政治过程来讨论西藏问题本身就是“去政治化的政治”的话语形式。[86]
19世纪以降,殖民主义和资本主义创造了一种全球性的局势,革命和变革既不是绝对本土的,也不是绝对外来的,而是在内外互动中形成的。在这种互动中,新的政治主体被创造出来。 没有对抗西方列强和创造新的政治的过程,中华民族作为一个自觉的历史实体就不可能诞生;没有各族人民共同参与建设新中国的实践,中华民族就不可能成为一个自觉的政治实体。就西藏而 言,从1952年西藏和平解放到1959年平叛及藏区土地改革的逐步展开,这一历史进程并不只是中央政府与西藏上层统治者之间的谈判过程,而是一个社会解放的过程。如果没有近代殖民主义 和中国革命的发生,这一进程不可能发生;如果没有西藏人民抵抗外来入侵和内部压迫的斗争,这一进程同样不可能发生。从1772年东印度公司利用不丹、库赤、白哈土邦的纷争遣使入藏,到 1886-1888年隆土山战役及1890年《中英会议藏印条约》的签订,从1894年围绕勘界问题发生的冲突到1904年英军入侵拉萨,西藏僧俗人民与帝国主义势力之间进行了长期的斗争。太平天国运 动后期,川西北地区的藏族、羌族人民也发生过反抗清朝的起义斗争,这些起义与其他地区的各种社会斗争相互呼应。青海、云、贵、川是长征经过的区域,[87] 革命政治自身也受到与少数 民族接触的影响。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主张显然已经不同于长征前的单纯的民族自决主张。在长征之前,中国革命队伍中很少少数民族成员,但长征后少数民族成员有所增加,延安时期中央 党校设立了少数民族干部训练班,他们后来成为派往民族地区的、具有双重身份(当地人与革命者)的骨干力量。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许多少数民族领导人对于中国少数民族地区的稳定、 团结和发展贡献很大。事实上,早在新中国成立之前,在藏族地区,既曾出现过由邦达昌·饶嘎(Rab dgav)领导的、信奉孙文主义并与国民党接近的“西藏革命党”,也曾活跃过“藏族共产 主义运动”各组织、“藏族统一解放同盟”、“东藏人民自治同盟”和“中共康藏边地工委会”等革命组织,其中的活跃分子后来成为西藏各级领导干部。
但是,与中国其他地区相比,西藏在1950年代的变迁有其特殊性。这个特殊性包括两个方面:第一,西藏社会有着较为发达的上层政治-宗教结构,任何大规模的社会变迁都无法绕过对于 这一上层政治-宗教结构的变革;第二,西藏社会在19和20世纪曾经有过寻求现代化的努力,但这些努力很快在西方帝国主义的入侵和统治集团内部的保守势力的压制下烟消云散,从而丧失了 西藏社会内部展开现代性变革的机会。因此,1950年代的社会变迁主要地不是西藏社会内部社会改革或阶级解放运动的产物,而是在中国革命胜利的背景下,由中央政府与达赖和噶厦政府谈 判以达成和平解放的结果。1956年,中央政府承诺暂时(“六年不改”)不在西藏地区实行民主改革,保存旧的制度,但这一承诺并不意味着放弃西藏的民主改革。这一态势对于中央政府和西 藏上层集团都是清楚的。1959年西藏事变的背景与1950年代在东部藏区的土地改革及其对西藏地区的影响有着密切关系,即一方面西藏上层统治阶级感到恐慌,另一方面藏区的解放和变革正 在涌动。1959年“平叛”是一个重大政治危机,即中央政府与西藏上层精英之间的合作宣告彻底破裂。正是以这一危机为契机,中国政府以土地关系的改变和阶级政治为中心,彻底根除了农 奴制度,使得西藏的社会关系发生了巨大的转变。由于藏区土地制度不但与贵族等级制相关联,而且也和寺庙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而农奴又“是庄园制度与政教合一制度赖以生存和发展的 基础”,因此,在“政教合一”的社会体制中,土地改革的实行和农奴的解放不可能不波及宗教领域。戈尔斯坦(M. C. Goldstein)指出:“西藏存在着两种类型的经济生产资料,即由世俗贵 族、寺院和活佛占有的庄园份地和直接由噶厦政府控制的土地。西藏的绝大多数土地和民众都被纳入庄园制度中:据中国方面的最新统计表明,旧西藏的三大领主所经营的庄园拥有全部可耕 地的62%,其中宗教集团的庄园占有可耕地综述的37%,贵族的庄园占有可耕地的25%。”[88]戈伦夫(Tom Grunfeld)的研究也证明:民主改革前,格鲁派最大的寺院哲蚌寺拥有185座庄园,2万 名农奴,300个牧场,16000名牧民。[89]这一土地和劳动的占有关系一直渗透到最基层的村庄。[90]相较于其他地区,西藏地区的土地改革具有更多的自上而下(从其上层贵族的角度看,也是 又外而内)的性质,这一过程的暴力性就格外突出。班禅喇嘛在其晚年的上中央书中对此有许多描述,无论是否准确,土改过程中的暴力问题是极为严重的。1980年代,中央政府在清理“文革 ”问题时,对西藏地区发生的悲剧性错误进行了甄别、检讨和纠正,也证明西藏的民主改革存在大量问题。
但是,对历史的清理和反思不应否定如下重大事实,即普通藏民通过土地改革而获得了新的政治和经济地位,成为完全不同于“政教合一”和农奴制时期的佃户、长工和奴隶的社会成员; 如果没有这一前提,就无法解释为什么从1950年代至1980年代,西藏虽然存在着各种各样的危机、矛盾甚至破坏(如“民主改革”时期的过激政策和“文革”时期对宗教和文物的破坏及派性斗 争),但这些危机、矛盾、冲突和破坏与今天意义上的“西藏问题”及认同危机具有完全不同的意义。由一些年轻学者撰写的《藏区3.14事件社会、经济成因调查》也印证了我的观点。他们的 调查报告说:“自五十年代末开始,中央先后在安多和卫藏区域推行土地改革,废除了寺院经济和部落-土司等基础经济制度和结构,废除农奴等封建人身依附关系,将土地牲畜等基本生产资 料分配给农民。通过基础生产资料制度的变革,农牧民获得了生产资料,藏族整体的生活水平有了一个很大的提高。当时藏区的核心产业依旧是农牧业以及初级手工业。这一经济基础的变革 极大地改变了藏区人民的生活水平,一定程度上在藏区成功地建立起了新的合法性和认同感。”藏族民众至今保留着的对毛泽东的崇拜不是单纯的宗教现象,而是1950-1960年代中国社会重新 创造自身的社会主体性的产物。“在计划经济体制下,藏区开始获得中央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的大力支持。政治制度和经济基础的改变使得藏区整个与汉族地区在制度层面达到了一致。同 时藏区的社会结构也发生了变化。”[91]正是这一新的社会主体性的产生将西藏统治者竭力渲染的汉藏关系问题转变为社会解放问题。换句话说,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是有效 确立合法性和认同感的制度建设。
西藏“民改”确立了两个原则,即平等政治的原则和政教分离的原则,这不但使得与宗教社会密切相关的农奴制度彻底解体,而且也为西藏的政治和经济提供了新的主体—即通过阶级解 放、民族平等而产生的人民主体。“翻身农奴”这一称谓其实正是新政治的合法性基础。历史地看,人民主体的创造是与那个时代的阶级政治密切相关的,对“阶级政治”所产生的各种矛盾 与悲剧性后果的检讨不应掩盖一个重要的努力,即通过土地改革,整个西藏社会关系发生了大转变,“百万农奴”的身份转变提供了革命政治的正当性。当代“西藏问题”是在中国实行市场 化改革和日渐融入全球经济的背景下发生的,而上述两个原则发生变异和转化也正是这一过程的产物。从平等政治的角度看,“民主改革” 铲除以农奴制为主要内容的等级制,进而改造了阶 级关系,而市场化改革则重构了经济关系,并以产权关系为中心将社会分化合理化。在九十年代的中国,1950-1960年代产生的政治基础逐渐转型,这一点在民族地区也不例外:伴随着新的社 会分化,早期革命政治的正当性陷入了危机。如果社会主义国家改变西藏宗教社会的政教合一体制的过程是一个激进的世俗化过程的话,那么,市场化改革则是一个更为激进的世俗化过程。 这两个进程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在推进政教分离的过程中,不仅改造了西藏社会的政治、经济结构和阶级关系,而且也创造了一个对于西藏人而言准宗教的价值体系(政治与信仰之间的新的 合一形态),[92]而后者恰恰相反,它以经济和市场的力量摧毁了社会主义时期的价值体系,从而这一世俗化过程恰好为宗教扩张提供了基础。由于市场化过程扩大了国家与公民之间的距离, 为宗教对各社会领域的渗透提供了可能性,西藏社会较之前三十年显然更接近于一个宗教社会—一个建立在市场和全球化条件下的宗教社会。在当代条件下,宗教体系不但为全球化、市场化 和世俗化的力量所渗透,而且其功能也发生了重要转变:喇嘛教日益成为西藏社会维系自身认同的主要根据。显然,上述两个过程是和社会主义时期的那种创造普遍身份的政治的退化和失败 相伴随的,其结果是:以社会分化为中轴,创造普遍身份的政治让位于认同(民族的和宗教的)政治。
正如许多学者观察到的,所谓“民族矛盾”,主要产生于区域差别和贫富分化,以及劳动者在市场竞争中的不平等地位,而不是民族区域自治的概念产生了族群对立。但他们没有涉及的 是:这些深刻的社会分化使得平等原则和政教分离原则处于危机之中,而这正好意味着支撑民族区域自治的合理性基础动摇了。大量的统计数据证明:在改革时期,为了促进藏区的经济发展 ,让广大藏族民众脱贫、脱困,中央政府不但在藏区推广了内地土地承包制和畜牧自主经营,而且大规模投入基础建设,并对藏区的社会福利体制(免费教育、公共事业、扶贫资金等)给予大 规模资助。在藏语教育、宗教生活等方面,中央政府也调整了过去的政策,给予更宽松和开放的政策。但与五、六十年代的改革为大多数藏民带来了好处不同,九十年代以后的发展在促进经 济成长的同时,却加速了藏区城乡之间、中心地区与边缘地区之间、不同民众阶层之间以及西藏与内地之间的差距。“即使是80年代前后出生的年轻藏族大多数都只有小学毕业水平,和我们 同辈的年轻人的受教育水平远远低于汉族地区。即使三五年前,藏区小学的辍学率都高达30%,平均教育水平只有小学而已。”[93]在这一教育背景下,藏族青年难以在市场竞争条件下与中原 地区的同代人竞争;由于外来人口在当地商业和企业中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在劳动力竞争中,外地人口往往更占优势。前引调查还显示:经历过五十、六十和七十年代的农牧民对国家的认 同感较强,而八十年代末至九十年代却发生了转折,在这个时期出生和成长的人对于藏区内外的差距反应强烈。如果我们后退一步观察国家对藏区的支持与藏族社会的感受之间的差距,可以 清晰地看到一个裂痕,即国家向藏区提供大量拨款和资助,以提升藏区经济,而从藏区的角度看,这些投入本身又是内地发达地区亦即汉族发达地区向藏区的渗透和控制,经济的一体化没有 产生整个社会的一体感,反而产生了中国社会的分裂感。在西藏和中国许多地区,对于官员及官僚系统的不信任不仅与腐败现象的蔓延有关,也植根于一种社会转变过程中的合法性危机。参 与“3.14”事件的主要不是那些经历过“农奴-土改-改革开放”的老人,而是“生于70年代之后,成长在藏区,面对全球化、现代化冲击的藏族青年”,[94]旧的合法性条件对于他们而言, 已经与今天的现实相去十分遥远。“3.14”事件(以及许多其他同类事件)不是以政治斗争而是社会报复的形式爆发,说明西藏社会缺乏解决这类社会问题的政治空间,在这一条件下,社会、 政治、经济、文化和宗教等领域的危机才会全部被转化为族群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