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宗教改革思潮传入英国,英国国王亨利八世因与罗马教皇的矛盾,而接受新教思想实行宗教改革。在欧洲,德国、瑞士等国的宗教改革是自下而上推行的。而英国,由于国王与教皇的冲突,使得英国的宗教改革由国家自上而下推行。1533年,英王下令与罗马教廷决裂,禁止英国教会向罗马纳年贡。1534年,英国国会通过“至尊法案”,宣布英王为英国教会最高首脑,将任命教会教职、召集宗教会议的权力转归国王,又把宗教法庭改为国王法庭。改革后的宗教称为英国国教,保留了天主教的主教制度、仪式和重要教义。自亨利八世至爱德华六世统治期间的二十年,由于后来加尔文教的影响,英国国教与天主教更加疏远。但是,继爱德华六世之后上台的玛丽女五是个虔诚的天主教徒。她曾嫁给西班牙国王腓力二世,即位后奉行亲西班牙政策,恢复天主教,迫害新教徒。她掌权五年,烧死三百多个宗教“异端”。等到玛丽女王下台,伊丽莎白女王上台重申宗教改革时,国内已经形成崇奉加尔文教要求彻底改革国教的清教派。英国历史上所谓的“清教徒”,是指要求彻底清除国教中天主教残余的加尔文教徒。这批人至十六世纪末十七世纪初,也即“五月花号”事件发生前夕分成两派:一派是温和派,称长老会派,主张在英国建立加尔文教那样的教会,由长老会管理教会;另一派为更激进的独立派,他们反对教会隶属于国家,要求各教区的教会完全独立,信徒自治管理。“五月花号”中的清教徒主要属于后一派。这一派的自治管理理念,在移民北美后,对英属北美殖民地的政治发展有重大影响。由于清教徒改革国教的主张,否定英王对宗教的掌控权,与英国国王相抵触,所以即使与罗马教廷有冲突的伊丽莎白女王及其后的英国国王,也都对清教徒实行高压政策。在这种情况下,清教徒们一则为了坚持自己的信仰,另则为了躲避国内镇压,纷纷潜逃出境。因为当年荷兰是加尔文教占上风的国家,英国清教徒在出逃北美前,首选地一般都是荷兰。“五月花号”上的清教徒就曾在1607—1608年期间,从英国诺丁汉郡逃往荷兰,在荷兰生活了十一二年。后来这些人才从荷兰潜回英国普利茅斯,再从普利茅斯乘“五月花号”移民北美的。其间的曲折可谓一言难尽。这是“五月花号”事件政治、思想、精神层面的背景。
另一方面,与“五月花号”事件相关联的是空间方面的背景。所谓空间背景,是指“五月花号”乘客出逃的空间条件。空间条件,指逃跑者可以逃跑的地方。如果没有哥伦布于1492—1493年发现新大陆,以及此后一百多年的欧洲向美洲移民,“五月花号”是不可能选择北美作为逃亡地的。正是美洲大陆的发现,为“五月花号”以及其他清教徒坚持自己信仰,躲避宗教迫害,实现自己建设“上帝之城”的梦想提供了实践空间。
前面提到“五月花号”的种种争议,但是,有一点是不争的事实,即历史上确实发生过这件事。按一般记载,这件事发生在1620年9月6日—11月9日(另说:9月16日—11月19日),一艘名叫“五月花号”的木帆船,载着一百零一名英国移民从英国普利茅斯出发,横渡大西洋,驶往北美洲今天的马萨诸塞湾。从有关史料看,这批移民以受迫害的英国清教徒为主。这些清教徒属于一个叫莱登弥撒团的成员,后来被称为朝圣者。他们约占“五月花号”全体成员的三分之二。这部分人去北美的目的很明确,是要实现清教徒的理想,建设一个理想国,一个没有君主专制、没有腐败的民治共同体。此外,还有一部分契约奴。契约奴,指无钱前往北美,与一些英国的公司或商人签立契约的人。这些人有穷人或落魄贵族想到北美发财的,也有逃犯。他们签立契约后,由公司或商人为他们支付从英国到北美的旅费,有的还提供途中和抵达目的地一段时间的花销。契约奴抵达目的地后在四至七年内用劳动偿还。在此期间内,契约奴可以被买卖。“五月花号”上的这些人经过六十五天的惊涛骇浪,在海上航行三千英里,抵达北美洲后来被称为科德角的海湾。11月的北半球寒风凛冽。想想这些人为了自由、为了信仰竟然义无反顾地抛弃文明世界,投身荒野,踏上荒无人烟、一无所有的海滩,其悲壮的情景不仅是欧美历史上的骄傲,也应是整个人类文明史上的骄傲。那是人类反抗君主专制、争取信仰自由的壮丽篇章。
二、以“五月花号”为代表的北美移民的创新
谈起美国早期史,特别是北美早期移民史,人们谈得最多的,关注点最集中的,常常是移民们在艰苦卓绝的拓荒中表现的英雄气概和奋斗历史。这方面自然应该缅怀、畅想。但是,更应关注北美移民在新环境中的创新思想与行为。自从西方发现美洲后,当时主要的西方国家西班牙、葡萄牙、法国、荷兰、英国都向美洲移民。殖民的范围遍布南美、中美、北美。在美洲,殖民最早的西班牙、葡萄牙要比英国殖民早将近一个世纪。为什么只有英国的北美移民创造出了美国文明,而其他西方国家在中、南美的殖民却没能做到呢?讨论这个问题,有助于思考人类的文明传统与创新,创新行为与其生存环境,以及创新过程中的博弈、选择、矫正、演进等问题。
1620年11月,乘坐“五月花号”抵达北美的英国移民,在船上签署了一份文件。这份文件的名称乃至事件的过程(比如,是在航行途中议定的还是到达北美后议定后)存在争议,但是“五月花号”乘客签署了一份文件,这是事实。其实,文件本身的内容比它叫协议还是公约更重要。它是人类历史上,首次由全体成员依自己意愿,签署并付诸实践的民治政体或可称为自治政治组织的文件。该文件全文如下:
以上帝的名义,阿门。我们这些签署人是蒙上帝福祐的大不列颠、法兰西和爱尔兰的国王,捍卫我们信仰的君主詹姆斯的子民。
为了弘扬上帝的光荣、推广基督教义以及弘扬我们君主和祖国的荣誉,我们经历了一次远航,计划在弗吉尼亚北部建立第一个殖民定居点,我们所有人在此庄严地聚集在上帝的面前,为了更好地维持公共秩序、保持和发展上述目的,签立盟誓,将我们自己归入一个民治政体,在这种精神指引下,每隔一段时间,颁布、制定和规划这些公平和平等的法律、政令、法规、宪法以及行政机关,这是最符合定居点大众福祉的手段:我们都起誓完全尊重和服从这些法律、政令、法规、宪法以及行政机关。有见证人在场,我们在公元后1620年,我们的君主,大不列颠、法兰西和爱尔兰的国王詹姆斯王朝十八年,苏格兰五十四年,11月11日于鳕鱼角签订此约。
(签名,略)
这份文件对移民点社会福利的公正原则,颁布法令、规章、条例及委任行政官吏等进行了约定。“五月花号”公约在历史上的重要地位,并不完全在于它提出了什么,而在于它提出的得以实践了什么。这后一点,是它区别于空想的理想国及其创新程度的关键。“五月花号”移民们签署了这份文件后,依据约定,在踏上荒无人烟的海岸前推选了管理群体的总督。从历史上看,总督一般由君主委任,授予委任书行使委任权,而“五月花号”的朝圣者们的总督则是平民推举的。前者是君主的代理,行使的是君权;后者受平民委托,行使平民集体意志赋予的公共权力。这个总督就是创新。再进一步考察,这个总督官职的创新,不仅对君主制而言如此,即使对加尔文教也如此。加尔文教主张的共和制,是以信徒推选的长老执行管理的。管理者与被管理者无平等可言。而“五月花号”移民推举的总督是没有特权的。“五月花号”移民在上岸建立定居点后能够实行这一点,除了公约规定的原则约束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所有人的身份都平等,每一个成员都没有可以特殊的条件,比如财产、贫富、地位、名誉等等,大家都一样。有差别的男女或是不是莱顿弥撒团成员,都已不能成为不平等的条件。这一点,不论在普利茅斯之先还是之后的北美移民点,都是难以做到的。
其次,就是宗教宽容。在十六世纪兴起的宗教改革之后出现的新教,都曾受到罗马天主教会的迫害。但是,这些受迫害者一旦形成势力成为主宰,很少不实行专制的。加尔文在日内瓦,英国国王在宗教改革后的英国,都对不同信仰的“异端”实行迫害。这一点,在“五月花号”创建的普利茅斯比较罕见。这是因为普利茅斯的先民不是清一色的清教徒,而且在后来吸纳新成员时,也未把宗教信仰作为一个条件。这种情况使得劳动力紧缺的普利茅斯,不能因宗教信仰不同而采取排斥、挤压的政策。比如,“五月花号”成员定居四年后,一个新到定居点的牧师在为一个新生儿施洗礼时,划了一个英国国教式的十字。这一举动虽然引起了在场清教徒们很大不满,但大家对他没采取什么行动。普利茅斯1623年即三年后有一百八十人,三十二所住房,有一些牛、羊,更多的是猪和家禽,财产总值五百英镑。1642年还清赴北美的全部债务。1643年,也即移民点建立二十三年后,普利茅斯出现了酗酒、性犯罪和变态行为等清教徒不能容忍的问题,全体成员除了“长时间争论”之外,也是不了了之。这种不论是出于无奈还是自愿采取的宗教宽容,都不是当时欧洲文明的传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