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1974年,美国就制定了《斯坦福减灾和紧急救助法案》,规定了12个领域的联邦应急计划。
美国国会在2000年10月30日修订的《美国联邦灾难救济和突发事件救助法》第34条中规定,当遇到重大灾难时,总统可以命令所有联邦机构,无论有偿还是无偿,利用包括补给在内的各种资源来支援各州和地方政府的救援活动。这其中包括动员集结运输等问题。
据军事评论人士分析,基于军队所承担的职责不同,西方军队进入灾区不可能太快。实际上,美军在救援活动中不起主导作用,因为西方有众多专业的装备齐全的民间救援组织,军队主要承担的是交通运输、燃料供给、维护秩序,所以美军参与救灾是需要携带枪支的。
美军提供救灾援助的一个杰出例子是,1991年美国海军陆战队第一远征军在完成“沙漠风暴”行动归国途中掉头,前往遭受台风袭击、遇难人数超过13万的孟加拉国救灾。此次行动计划实实在在是在海军陆战队奔赴孟加拉湾提供紧急救援的途中完成的。这次行动被国际社会视为取得了巨大成功──成千上万孟加拉人的幸免于难。
美军灾难救援另一个杰出的例子是在2004年12月26日东南亚地震海啸救援行动。这场灾难波及南亚、东南亚以及非洲11个国家,造成约30万人死亡或失踪,另有100多万人流离失所,灾情十分惨重,许多国家参与了救灾,美军也是其中的一支救援力量。
在海啸灾难发生的数小时内,远在还没有任何政府正式提出援助请求之前,美国军舰便接到进驻当地海域的命令,以便在一旦收到请求时奔赴灾区。美国海军P-3“猎户座”侦察机开始执行灾区飞行任务,协助搜索救灾,评估受灾范围。
在救灾高潮时期,美军派往海啸各重灾区的人员总共大约16000名,并且派遣了100多架飞机和20多艘舰艇。包括一个航母战群、一支海军陆战队两栖舰战群、以及“仁慈号”医护舰,这艘舰艇在海军主力救灾部队撤离后仍留在灾区。
美军还从关岛和迪戈加西亚岛派出6艘海上先遣舰,为灾区运送急需的饮水。每一艘舰艇可储备大约90000加仑的淡水,并且可每天制造淡水36000加仑。充足的淡水供应帮助防止了普遍预期然而却基本没有发生的疟疾和其他疾病的爆发。
美军在救援中的指挥、控制、通讯、协调等作战要素被证明对有效和协调地展开海啸救灾行动带来积极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