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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社事件”与日本吞并琉球国

  在日本即将出兵台湾的消息如雪片般飞来之际,清朝官员们还对此半信半疑,李鸿章甚至还认为“刚刚平定内乱的日本无力发动海外远征,近年日本报纸之不实报道颇多,出兵台湾之新闻亦恐有误”。

  日本至今未获琉球合法主权

  日本于1874年12月末自台湾撤兵后,清朝同治皇帝于1875年1月病逝,光绪皇帝继位。利用中国清政府皇位交替之际,明治政府开始明目张胆地加速实行吞并琉球的行动。1875年7月10日派内务大丞松田道之到琉球,要琉球方面立刻停止对清朝进贡及接受册封、使用明治年号、进行藩政改革、藩王尚泰上京。琉球王尚泰以“信义”来反驳松田道之要求琉球断绝与中国关系之要求,以与清朝的关系“如被禁止,不啻断绝父子之道,而忘却累世厚恩,失去信义”,要求日本收回停止册封进贡的成命。琉球人拒绝断绝与清朝的关系,而且不断派人向清政府求援、向驻东京的各国驻日公使求救。清朝也派出驻日公使何如璋与日方交涉。日本国内虽然“应讨琉奴”的论调占据媒体的主流地位,但也有反对明治政府吞并琉球的声音。明治政府正是因为担心琉球的“归属”问题国际化,会使日本失去吞并琉球的名义与时机,而于1879年3月悍然出动600余人的军队占领了首里城,于同年4月4日向国内外宣布“废琉置县”,将琉球国改为冲绳县,并将琉球国王囚禁于东京。日本政府并在此后将大量日本人移入琉球,对琉球实行殖民统治。这个与中国维持了500余年宗藩关系的太平洋岛国就这样被日本武力吞并。

  但是琉球在历史上不仅与中国明清王朝维持了500余年的宗藩关系,而且在进入近代还曾与美国、法国、荷兰等国家订有国际条约。日本对琉球国的吞并不符合国际法,既没有得到琉球人民与政府的同意,也没有得到琉球宗主国清朝政府的同意与国际社会的认可。因此日本虽然用武力吞并琉球,并进行了70余年的殖民统治,但并没有获得琉球的合法主权。此也成为美国在二战后代表盟军接管日本,将日本吞并琉球后设立的冲绳县及后来被划归鹿儿岛县的奄美群岛从日本切割出来进行军政统治的理由。美国在统治琉球之初曾将自己定位为解放被压迫殖民地的解放军而主导琉球的独立。冷战发生后,美国才改变做法,将琉球作为对抗苏联的军事基地。美国1971年将冲绳移交给日本的“冲绳移交协议”中也声明,美国移交的是治权而非主权。所以,至今日本仍不拥有对冲绳的合法主权。

  • 责任编辑:常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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