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各国带薪休假排名以及构成情况
不过,分散休假的前提,是带薪休假有最低天数、每周最多工作不超过多少天等严格的法律规定,并且得到真正贯彻执行。雇员不上班也能拿到报酬,还有额外的度假津贴。员工即使想加班,还要多交税,雇主也要付出更高代价,所以人们一般不会选择加班。
显然,目前国内还没有这样的条件,这不仅是法律不健全或劳动法执法不力造成的,还跟劳动力供求关系现状以及劳动者谈判议价能力低有很大关系。要真正落实带薪休假,行政力量应该在这些方面多下功夫,而无法强制企业或雇员不许加班。
而有些著名经济学家关于取消三天以上长假的建议,则是纯粹从工具理性和经济算计出发,认为放长假造成多少损失云云。这是把人当做不需要休息的机器看待,又严重脱离了中国实际。从国际比较来看,中国的法定假日在世界范围内算少的,社会发展到今天,再增加几天假期,完全在可承受范围内,也不会严重到影响经济增长。西方国家立法保障劳动者带薪休假的权利,首先是保护基本人权的需要,但即便只从经济理性出发,休假也绝不等于社会的损失。公众的休闲需求和假日消费,也能创造巨大市场和经济价值。
当然,除了只讲赚钱的狠心雇主,没有人会反对推进带薪休假。但在当前情况下,中国式的长假是比较可行的替代方案,也是劳动者能够切实享受到的权利。因此不仅不应取消,还应该增加。况且,多放几天假与推进带薪休假,二者并不矛盾。为什么非要以普遍享受带薪休假的西方人举例,来剥夺国人本就不多的假期呢?
现在有一种现象,不想推行什么东西,就拿特殊国情说事,但确实存在特殊国情的地方,反而要“与国际接轨”了。这很容易导致决策脱离实际,引发民众不满。就拿“取消三天以上长假”来说,中国地方这么大,两地分居的家庭这么多,三天假期有的连路上时间都不够,“常回家看看”的法规如何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