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政府鼓励人们带薪休假,对自动放弃带薪休假的员工不予经济补偿。图为德国维尔茨堡
德国《联邦休假法》规定,每人每年享有至少24个工作日的带薪休假。加上法定如新年、劳动节、统一日、圣诞节、复活节等节假日,每年假期超过150天。
德国政府鼓励人们带薪休假,对自动放弃带薪休假的员工不予经济补偿。如果员工在一年内没有休满假,其余假期最晚可在次年3月前休完。
欧洲人有一个普遍观念,只有休息好才能工作好,度假有利于员工提高工作效率。他们还把休假视为与家人增进感情的重要机会,大多数人在休假时会选择与家人一起出游。
与国内东拼西凑的“长假”相反,欧洲人经常需要拆分长假。德国人休假最大特点是灵活。德国法律规定,人们可以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分拆安排休假日期。雇员可以提前和雇主协商带薪休假时间。有子女的家庭一般选择寒暑假。
除10月3日德国统一日是德国全国法定节日外,其他节日均由各州自行决定。在16个联邦州,学校放假时间不尽相同。家长可根据学校放假时间提前同雇主协商何时休假。雇主会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员工分散休假。这样既保证工作顺利进行,员工带薪休假也得到了落实。
出游时间自由,有助于减轻景点和道路过于拥挤。德国假期时间虽长且种类多,但很少出现道路拥堵、景点爆满现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