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

大公资讯 > 中国时政 > 阳光专题 > 深度 > 正文

热闻

  • 图片

从网络反腐到侦探反腐的“死磕精神”

从上访到网络爆料到侦探式反腐,公众的正义诉求行动一直未曾停息,他们总能继续找到一个“较低成本”的监督方式。

  

小鼠标大力量——网络反腐(CFP)

  从网络反腐到侦探式反腐的必然

  从以爆料和引发围观者关注的网络反腐,到致力于提供“第一手证据”的侦探式反腐,这种公民反腐自觉选择的变化不是偶然的。它内在反映出的是网络反腐越来越明显的短板效应,以及现实中与公民反腐诉求明显不相匹配的公共受理渠道数量。

  不错,网络曾引发了此起彼伏的网民反腐热情,但不得不承认,此种反腐热情还处在从“碎片”向“制度”进化的过程中。从广义上说,它仍然只是一种舆论监督形式,只是在反腐机制的外围施加影响,就单个的腐败嫌疑事件而言,网络举报能否成功也取决于体制内力量的积极回应。此外,在一个众声喧哗和网络围观的年代,网络爆料或者是举报,虽会附生出强大的舆论压力,促使现实中同步严厉调查的介入,但此种“促使力”是存在边际递减效应的,当类似网络爆料与举报事件变多,不仅网络围观者本身会失去围观的兴趣,因为预料到可能的围观疲劳,当事的公权部门也会逐渐懒于应对网络民意。

  特别需要指出,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网络对于现实的反腐只是一个“线索提供者”的角色,这也注定其常常不可能是完美的举报,正因为如此,体制内的监督力量更应该以宽容的心态来看待它。对于这一点,观察者也早已经指出,更要经由条文式的规定,规范地方政府对待网络反腐线索的态度:如何听取,如何回应,如何跟进?如此,权利反腐与权力反腐才能真正对接。但显然,此种具体且清晰的顶层制度设计是缺乏的。正因为如此,许多时候,体制内的权力者并不愿意展现出热情,这自然无助于体制内外反腐热情的真正融合。网络反腐手段的短板与缺陷愈加呈现,它需要被一种崭新的、能够更显“威力”的公民反腐手段来替代。

  侦探式反腐因此而出现。一方面,社会在转型,各种社会矛盾聚集,社会情绪特别是公众对官员贪腐不可接受的心态,需要更多路径与体制内的应合来消弭,与此同时,短期内去扩大此种可反馈与可受理的公共渠道,依旧不现实。既然公共生活中难以制造出低成本与触手可及的方式,那么,种种公民私力救济的方式就会接踵而出,自我取证的侦探式反腐“顺理成章”地出现。

  • 责任编辑:晃彦

人参与 条评论

微博关注:

大公网

  •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