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特供在中国,就是一部权力史。
有人考证过它的官方记载,据说可以追溯至周朝。东晋常璩《华阳国志·巴志》记载:“武王既克殷,以其宗姬于巴,爵之以王……丹、漆、茶、蜜……皆纳贡之”。此后,各朝各代均沿袭周礼,“四方特产,以为特供。”
可以说,这个词是“特权”的衍生品。特别制造、专门供应的对象,从来就不是普通人,无论是以前的皇帝、宫廷还是当今的政府要员,产品背后的权力如影随形。
如今,在开放的经济环境和固执的权力壁垒之间,政府对待特供的态度,或将成为民心向背的试金石。
特供产品的“秘密”时期
2009年,有一场围绕“中南海”卷烟商标要不要撤销的大争论。支持撤销的专家、学者认为,中南海是中央国家机关的庄严驻地,是全中国人民心目中的神圣场所,以“中南海”作为商标来推销一种危害身体健康的商品——烟草,会让人对该品牌的卷烟产生“受中央国家机关认可”、“权威”、“高品质”等错误印象。由此,不仅有损于中央国家机关的尊严,而且还误导消费者,直接与《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第11条第1款第1项相抵触。不过,这些理由在反对者眼里却有些小题大做,产品质量不是商标决定的,误导之说实在是有夸大其辞之嫌。
“中南海”作为卷烟商标是不是真的有损中央国家机关的尊严,或许是个见仁见智的问题,但它确实有着“权威”的历史。
上世纪50年代,四川什邡卷烟厂承接了为中央领导生产特供烟的任务。当时,厂里的技术科提供了35个配方的样品,中央选定了四个配方,而毛泽东选择的是二号烟。据说,什邡卷烟厂专门成立了特供烟卷制组,人员最多的时候也不过四人,他们全用手工卷制香烟,单人日产仅为20至30支。随后,这个卷纸制组迁至北京,取名“132”,直至1976年。这个小单位后来被并入北京卷烟厂。上世纪80年代初,北京卷烟厂与中南海警卫局谈妥商标注册事宜,得到“中南海”商标。
在建国之初,特供代表着物资紧缺时代普通人难以得到的好东西,都需要动用专项资源为特定人群定制供应,甚至,每种特供产品背后都有一系列的制度予以保证。卷烟、酒、茶叶、牛奶、瓷器……诸如此类物品。
一篇揭秘“132”的文章说,他们的工作由中央办公厅直接领导,生产原料仍由四川提供,特供烟月产15至20条。而且,“内部纪律十分严格”。比如:不能向外打电话,外出要请假,回来要汇报,不准会客。早上6点20分起,冬天扫雪,夏天擦灰,晚上9点半睡觉。8 小时工作制,上下午各做一次工间操。每天用90分钟学毛著、学《反杜林论》。每周一次党员会,一次民主生活会,用《老三篇》对照检查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