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心有余而力不足的协管员
“确实有罚款,但是罚得也不多。”一名协管员说,“一天我就只遇到一例,特别典型的,交警会把他拦下来,进行罚款。他也觉得不好意思,所以就给了钱赶紧走。”虽然北京市交通管理部门已经声明,将对“中国式过马路”严惩不贷。然而,偌大的北京城,数万个路口,对闯红灯乱象“零容忍”的初衷虽好,但操作起来却困难重重。在走访中,各路口交通协管员均表示“力不从心”。
“对于闯红灯,我们顶多上前劝说一下,如果对方不听劝,我也不会有多说什么,遇到脾气不好的,甚至还会冲你开骂。”这名协管员说,罚是开始罚了,但行人闯红灯乱象并未减少。复兴路与军博西路交界的十字路口处的一名协管员表示,罚款政策难以落实和人力不足有很大关系。
“我们没有执法权,不能对违规的人进行罚款,能做的只是进行劝说。”他说,只有交通警察对路人有罚款的权力,然而交警大部分时间并不在现场。交警一般只在早高峰时间来到路口维持秩序。“7点到8点左右,值班一个小时,会来两个交警。”他说,交警基本上只对机动车进行指挥,对行人和非机动车常常不予理会。
在他看来,罚款“根本没有用”,“自觉的永远都自觉,不自觉的永远都不自觉,警察来了也没用,该闯红灯的还是照闯不误”。
“软措施”或能起到“硬作用”
北京市副市长苟仲文在2012年全市交通安全大会上称,全市机动车已于当年突破500万辆,且总量仍在不断增长。与此相比,社会交通文明程度的提升却慢了许多。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所长王长君曾表示,欧美国家机动化经历了40年,行人安全意识也经历了逐步提高的过程。而中国进入机动化才短短10多年,许多人并不适应这一变化。
这一点,从网上广为流传的一段现场砍罚款的视频中可见一斑。就在北京街头,一位骑车的大姐闯了红灯,交警要罚20元,这位大姐却执着地与交警软磨硬泡,砍价砍了几个来回,执勤民警无奈地说:“咱们这不是做生意”。
“车辆管理方面有登记制度,交管部门最终都能找到人。但是行人很分散,事后找不着人,这就使得行人有侥幸心理。”张柱庭称,对于行人闯红灯,确实存在监管上的难题。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执法不能是“运动式”,更应该重视日常监管。不能等到出了问题以后再集中管理,集中起来治理一次,当时效果好了,但是一放松,问题又出现了。”张柱庭认为,“运动式治理”容易造成“选择性执法”,其危害就在于培养了老百姓的“选择性守法”习惯,形成恶性循环。
张柱庭表示,提升社会交通文明程度,应该从小抓起。“虽然我们也有‘红灯停绿灯行’的教育,但是这个教育真正落实到现实意识上,仍然非常不够。”他说,我们的教育太呆板,应该用一些活生生的事例进行教育。
不过,用经济处罚手段来治理行人闯红灯现象会产生很多“次生”问题。比如,罚得太少,很多人不在乎,起不到该有的作用;罚得太多,又可能会激化矛盾。他说,进行经济处罚时,应该做到违法行为的程度与处罚的程度相适应,“这就要求法律法规应该有一个自由的裁量权,根据不同地区和案情的差异,分案治理。”
日前,深圳市交警局召开发布会介绍,5月23日起,行人闯红灯不但可能会面临最高100元的罚款,相关记录还要传到全国交通违法系统,不缴罚款将不能办理考驾照、过户等车驾业务。此举意在解决处罚标准过低、威慑力不够的问题。比如,以前处罚行人时,从来不记录其违法次数。但23日后,深圳交警会将每宗行人闯红灯的违法记录上传到交通违法系统,所有信息永久保存。
闯红灯将作为“信用记录”的一类,对每个人的生活产生切实的影响。这在国外也有先例可循。在德国,闯红灯的人除了会被罚款,还会信用受损,第二年的保险费用也会相应上涨。同时,各种贷款也会被因此缩短还款时间,银行或许还会提高闯红灯者的贷款利率,不允许分期付款、延期支付,甚至可能停止提供贷款。“在逐渐完善社保体系、医保体系的过程当中,如果能把行人闯红灯行为和这些挂钩的话,我想可能会起到一定的效果。”唐克双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