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击花钱背后的制度之弊

2013-01-28 14:01  来源:阳光总第141期

  花钱可转为光鲜GDP

  中国青年网报道,目前中国实行的税收体制大多沿用1994年税制改革时的政策,当时由于税收征管条件的限制,税收领域采取的是高税率宽征管的原则。而随着征收技术的逐渐进步,越来越多的税种能够实现应收尽收,在这种情况下,就出现了目前税率相对较高、税收收入高速增长的情况。如果中国税收体制不加以改变,宏观税负较高,国富民穷现象会日渐突出。

  2010年底,湖南商人陈荣在一场招标采购中发现,湖南省财政厅、文化厅、省直机关政府采购中心花了3000万元,买下了市价1500万元的东西。时任湖南省文化厅规划财务处处长丁宇对记者解释称,这次采购同时限制了商品的最高报价和最低限价,究其原因,除了“保障质量”,还有“预算执行的需要”。“如今不仅有预算编制,还有预算执行。如果预算没有执行完,财政就要收回,必然会影响第二年的预算编制。”

  在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叶青看来,以前政府的财政收入不高,不会产生太大金额的结余,人们对此也没有很深刻的体会。而现在,中国财政收入正在以惊人的速度大幅增长。近几年,财政收入的增速几乎是GDP增速的两倍,在这样的背景下,年底“突击花钱”的数额也变得越来越令人咋舌。

  据了解,2010年,财政部门不得不在年底近两个月中确定超过3.5万亿财政资金的去向——这相当于瑞士2010年的国内生产总值。“年初拼命拿钱,到年底钱花不出去了,就拼命修路。每年10月左右,四处都是刚铺好又挖开的‘拉链路’,有的甚至连许可证都没办就开始紧急施工。”一位广州市人大代表抱怨道,“这都是我们财政预算制度不合理导致的。”

  叶青和其他财税学者大力提倡的,是另一种模式的“零基预算”:每年的预算都从零开始,不考虑上一年的金额。不过,在持续十余年的地方政府和部门预算改革中,这一模式虽然早已被广泛认可,却始终没有真正实现,“人们习惯上还是会把上一年预算花销的数额变成下一年的金额”。

  发展理念也是一些问题的来源。一个被广泛引用的事例是,广州地铁2号线实际建设的花销比原本预算节约了18个亿,可是负责人卢光霖不仅没有得到奖励,反而因为“钱没花完、绩效不好”挨了批评。“我有花钱结余,你还来怪我,这是逼着我大手大脚花钱。”卢光霖说,“这是一种错误的引导:不花钱,你就是蠢材!”

  在投资带动经济增长的思路下,政府大多宁可花钱也不愿意省钱——花掉的钱可以转化为光鲜的GDP和显赫的政绩,而省下来的钱除了上缴没有别的用处。因此,对于各政府部门,把本年度的钱在年底前突击花完,某种意义上就成了一项“重要的任务”。这就意味着很多财政拨款既用不完,又花不到需要的地方去。

  《预算法》屡次修法无果

  人们曾经寄望于修改中的《预算法》。这部被财税法专家评价为“重要性仅次于宪法”的法律,从2005年起便进入修改程序,但直到现在,仍然没有最后通过施行。叶青感慨,“突击花预算”是个老问题,媒体每年讨论,政府官员每年表态,可这么长时间,不但问题没有解决,“花钱”的金额和规模已经变得越来越让人瞠目结舌。在过去的几年里,《预算法》这部备受关注的法律一直命运坎坷。

  各方的博弈是主要原因。曾经多次参与《预算法》修改讨论的天津财经大学财政学科首席教授李炜光透露,现在《预算法》的修改稿由财政部和人大同时起草。2010年,当双方把草案汇集到一起之后却发现,与1997年的版本相比,新形成的修改稿不仅没有进步,反而在一些地方退步了。修订工作在2010年、2011年两年分别被列入全国人大当年立法工作计划,但均未有突破性进展。2012年,公开征求意见后,修订“草案”因涉及政府行为监督、部门权力划分等敏感问题而引发巨大争议。而这些难解的争议,将成为新一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面临的“首考”。

  “这让很多专家感到痛心。”李炜光说。“《预算法》跟整个社会、每个民众的关系,是任何其它法律都不能相比的。”叶青也强调,预算法的地位特殊,影响面太大,“预算法需要修改的内容,很多正在各地实验中”,这些都造成修改“难以下手”。

  (编辑组稿/毕晓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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