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在北京密云机床研究所、阿城继电器厂等实施五天工作制试点,这些企业在缩短工时之后,企业内部进行了调整,一、二、三线职工的比例趋向合理,职工的生产劳动积极性均有很大提高,产值、利税等经济指标也有很大提高。
他们在缩短劳动工时的社会意向调查中还发现,人们强烈希望实行五天工作制。在“增加一天工资”和“不增加工资,但增加一天休息”两者的选择中,80%以上的人选择后者。
国家科委1988年提出的建议,引起了中央的关注。国家科委只有建议权,具体主管劳动工时问题的是劳动部。90年代,国务院要求劳动部把研究缩短工时的方案提上议事日程。1992年,劳动部也通过外交部收集到136个国家的工时情况,了解到世界主要国家实行的都是一周40小时工时制。于是,他们提出了“缩减一天工时”和“缩减半天工时”两种方案。他们最初认为,从每周工作48小时减为40小时,步子迈得太大,主张先减到44小时。对于一些特殊行业来说,半天的工时难以安排,于是向国务院报了一个变通方案。1994年2月3日,国务院发布第146号令,实施每周工作44小时的工时制度,自3月1日起,当月第一周星期六和星期日休息,第二周星期日休息日,依次循环。当时,劳动部进行跟踪调查。结果机关、事业单位落实得最好,最苦最累的一线生产岗位落实最差。
这时,国内出现了企业工人大批下岗的现象。为了增加就业岗位,缓解部分工人下岗问题,国务院领导提出继续改革,将每周工作44小时进一步缩短到40小时。1995年3月25日,国务院令再次宣布,自当年5月1日起,全国实行5天工作制。从此双休日成为中国人生活的一部分。当然,许多进城务工的农民,还没有享受到这一权利。
需要指出的是,中国最早提出五天工作制设想的,另有其人。陈伯达1981年获准保外就医后,给中央写过一些建议,如加速发展和普及电子技术,改造原有企业的陈旧技术;发展中小城市和乡镇企业,限制大城市的过度膨胀,缩小工农差别,减少工业污染:有一项建议就是缩短工时,将八小时工作制改为六小时,或每周工作六天改为工作五天,这样做的好处不仅是提高工作效率、增加工人休息时间、扩大社会就业面,而且主要是可为提高工人的文化技术水平提供必要的学习时间,以适应工业新技术的发展。当时,陈伯达写的文稿有渠道送交胡耀邦、胡乔木和书记处政治研究室,至于这些建议是否对决策发生影响,就不得而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