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垄断法》诞生五年来四年中几乎没有任何作为
激活变革的动能
对三星等6家国际大型液晶面板生产企业的价格垄断开出3.53亿元罚单,对茅台、五粮液维系高端价格体系处以4.49亿元的罚款,对合生元等6家乳粉企业限制竞争行为作出6.7亿元的处罚,对老凤祥等5家金店价格垄断行为课以1000多万元的罚没……整个2013年里,由国家发改委等权威机构射出的反垄断之箭可谓箭箭射中靶心。让民众期待的是,国家发改委反垄断局负责人通过权威媒体发出声音:与老百姓密切相关的石油、电信、银行、医药和汽车都将进入发改委反垄断调查的下一个目标范围之内。
必须承认目前政府相关部门零星发起的反垄断行动并未达到实质性深入。垄断主要分为横向垄断和纵向垄断两种形式。横向垄断指的是同一行业内有竞争关系的多家企业横向联盟以达到市场优势地位并以此来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比如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的宽带接入垄断;纵向垄断则指同一产业或品牌中处于不同经济层次、无直接竞争关系的商家之间通过某种联合所实施的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其中最典型表现形式是生产商通过合同约定、直接或变相罚款、扣减返利、限制或停止供货等操纵下游经销商转售产品的价格。显然,官方开展的反垄断时下更多地停留在纵向层面,而百姓诟病的横向垄断依然未有所动。
《反垄断法》诞生五年来四年中几乎没有任何作为,是现实中反垄断难以深入和垄断行为未能得到纠正及有效遏制的制度性归因,这种结果又多少与中国反垄断架构有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