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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庭审,写在微博中的中国法治

至少有17个省份出现微博直播庭审的案例,法院开通官方微博,并发布对案件的庭审情况已成趋势。

直播可能会干扰法庭、庭审也并不是受所有观众欢迎。

  开放的困惑

  不过,只要有公开,就有“程度”之辩、“公正”之忧。

  早期微博直播庭审的著名案例,是2012年初苹果公司与深圳唯冠公司争夺iPad商标权属一案。而运作最为成熟周密、引起全民关注的,则非薄熙来案莫属。如果说在前者的审理中,舆论分流还较为简单,不过是在“苹果”和“唯冠”之间站队并各述其理,那么对后者的公开讨论则清晰地展现了中国社会复杂的思想状态,以及价值碰撞、观点博弈的激烈程度。且不深究此类案件的政治底色,仅就司法层面而言,将庭审过程放在一个这样动荡的舆论场里,足以引起很多人对舆论影响司法独立的担忧。

  早在电视直播庭审时,著名法学教授贺卫方就曾撰文指出,直播会干扰法庭、庭审也并不是受所有观众欢迎。中国诉讼法学奠基人陈光中教授也在其编著中提到,“公众传媒对法庭审判的报道,必须避免产生预先定罪或者形成情感性审判的效果”,“如果预期可能出现这种影响,可以限制或禁止无线电台和电视台播送审判情况”。

  微博直播庭审形成热潮之后,与一些评论者“不要将薄案的公开作为特殊待遇”“有必要以薄案的审理为契机,将薄案公开审理的经验加以体系化”的呼吁相对,微博直播的“技术性问题”引起了法学专家注意。如,直播决定权到底应该掌握在谁手里?是否应交给了解情况的法官?再如,是否应该向待出庭的证人屏蔽直播以免产生心理定势?如要屏蔽,又该采取怎样的手段?在大众欢呼公开的同时,一些学者更忧心如何保证审判的独立公正。

  舆论对司法的影响,在各个国家的司法实践中都是难以厘清的问题。在媒体监督一家独大甚至有“媒治”倾向的中国社会里,这种影响更是难以忽视。一个悖论由此产生,在目前的国情下,中国司法向公开公正迈进肯定要借助于媒体监督的力量,但舆论力量的过分参与又可能有牵制审判方向、影响司法独立的结果。围绕直播庭审而产生的争论和忧虑,可以看作是这种“纠结”的出口之一。

  • 责任编辑:晃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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