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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国的科斯制度经济学解读

科斯在不经意之间突破了经济学与法学这两大传统学科之间的鸿沟,推动了经济学与法学的跨界融合发展。

    

  科斯的思想深刻地影响着这个地球上每一位公民、每一家企业、每一个国家;科斯制度经济学不仅可以解释经济发展,而且能够诠释世界历史。

  从历史纵轴考察,在东西方文明轮回的历史浪潮中,曾经领先的大多数东方文明古国衰落甚至消失了,欧美后发国家在超越之路上历尽苦难却最终取得成功;从空间横轴考察,有的资源并不丰富的国家跻身世界先进国家行列,有的拥有众多资源的国家却持续挣扎在贫困线。

  哲学家、历史学家、政治家或许有这样、或者那样的解释,作为经济学家的科斯,他的解释是“发达国家与地区的产权明确,落后国家与地区的产权不清晰”。正是因为产权不清晰,即便拉丁美洲的贫民窟中潜藏着数千亿美元的不动产,可这些不动产始终无法在市场上流动,也无法演变成推动社会进步的力量。

  由于科斯发现了交易费用及其与产权安排的关系,提出了交易费用对制度安排的影响,因而开创了一门新的经济学分支——制度经济学,即把制度作为研究对象,研究制度对于经济行为和经济发展的影响,以及经济发展如何影响制度的演变。科斯制度经济学的最大特点是站在制度、产权的视角去研究经济发展问题,科斯制度经济学就是制度经济学的另一种称谓,科斯首次用“交易费用”理论解释企业性质,用“社会成本”理论解释经济发展中的负外部性。二十世纪以来,制度经济学研究成为经济学最令人瞩目的、最生机盎然的学科。诺斯、威廉姆森、德姆塞茨等人对于这门新兴学科也作出了积极贡献。

  科斯制度经济学关于企业性质的逻辑是这样的:任何市场行为都有交易;有交易就会产生“交易费用”;为了减少“交易费用”就会出现企业组织。

  科斯制度经济学的另一大支柱是社会成本理论,该理论是在科斯“交易费用”理论基础上形成的。“社会成本”是“交易费用”的加总。科斯在《社会成本问题》中提出,生产者在市场机制下不会考虑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环境污染等负外部性,如果采用经济学家庇古对企业负外部性增税的方式,则会增加社会成本(厂商成本+外部成本),因此,科斯的建议是寻找社会总收益最大化的方法,依据“社会成本”与“发展收益”的比率进行取舍,这与“两害相权取其轻”及“两利相权取其重”异曲同工。

  • 责任编辑:晃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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