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种仇视存在转向执政党和政府的可能,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采取妥善举措加以缓解和解决。
从依法治国的角度审视薄熙来案件审理,至少有三个方面的重要意义:有利于消除社会不满情绪;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有利于在全社会树立法律的尊严。
现今,中国民众对社会存在诸多不满情绪。他们不但仇富、仇官,而且连警察、法官、城管、医生,甚至楼市、股市都纳入仇视范围。由于这种仇视存在转向执政党和政府的可能,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采取妥善举措加以缓解和解决。
上述社会不满和仇恨情绪的产生,归根结蒂,在于分配不公和贫富差距超出了社会承受能力,在于社会公平正义的缺乏、特权横行、腐败蔓延。在这种情况下,依法惩治大大小小薄熙来的贪腐行为,弘扬民主法治,贯彻公平正义,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使人民群众的仇官、仇富的不满情绪得以释放;只要执政党“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人们群众就会燃起对国家发展的希望,恢复对党和政府的信心和信任。
随着经济的持续发展,中国社会利益格局不断发生变化,权利主体日趋多元化,权利属性法定化,权利实现程序化已经是大势所趋。面对权利冲突复杂化的趋势,借重法律来调节社会关系已经是一种必然选择;与此同时,权力也绝不肯轻易被关入制度的笼子,传统的人治也会以各种方式发挥实际作用。让薄熙来等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的官员受到法律的制裁和严惩,可有效推动“法进权退”。
人治大于法治,权力大于法律,还是影响目前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原因。一些领导干部“法治思维”缺失,习惯于依靠权力发号施令,甚至把个人权威凌驾于法律之上,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司法不公、司法腐败等现象屡禁不止,不仅使民众的权利和利益受到严重损害,还致使部分民众感到有苦无处诉,有冤不得申,从而“信访不信法”,倾向于依靠上级机关解决纠纷和矛盾,有时甚至酿成群体性事件。依法惩治薄熙来的以权谋私和滥用权力,有利于在全社会塑造法律的尊严和依法行政,恢复社会公平和正义,减少和缓解社会矛盾,保障权利诉求渠道的通畅并推动用法律调节和解决社会纠纷和矛盾。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中国自上而下的政治体系,使中国上层的政治示范效应尤为突出;只有官员敬畏法律尊严,法律才可能在老百姓心中有威信,司法才有公信力。目前中国的法律缺乏足够的权威,人们对法律缺乏足够的信仰,敬畏之心,究其原因,在于薄熙来这样高官认为自己属于不受法律约束的特权阶层。他们无视法律,甚至随意践踏法律,人民群众看在眼里,自然会日益相信“法律大不过权力”。薄熙来案件的审理,使广大党员干部看到法律的威严,从而有望真诚地信仰法律,崇奉法律,带头维护法律尊严。如大多数官员都依法办事,大多数法官都依法办案,那么大多数企业也都会依法经营,大多数民众也都会都遵纪守法,整个社会就会倾向于依法获取和使用权力和财富。这才是一个风清气正的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