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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腐的根源在于权大于法

人治大于法治,权力大于法律,是影响目前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原因。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中国自上而下的政治体系,使中国上层的政治示范效应尤为突出;只有官员敬畏法律尊严,法律才可能在老百姓心中有威信,司法才有公信力。

  惩治贪腐是法治社会的必然选择

  薄熙来贪腐案件的审理,将政治问题和法律问题相剥离,坚持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以犯罪事实为依据,程序公开公正,将中国依法惩治腐败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

  公诉方以刑事案件起诉薄熙来,被告也主要是从法律角度为自己进行辩护,控辩双方都没有涉及外界传闻的“政治斗争”,而是围绕薄熙来涉嫌受贿、贪污,妻子谷开来杀人,心腹王立军叛国等违法犯罪事实展开辩论。西方舆论所谓中国是没有法治的国家、是政治决定一切,国内一些“薄粉”所谓薄熙来的涉嫌犯罪被捕是官方对“毛主席的好学生”的政治迫害,种种荒谬说法,在铁的事实面前不攻自破。处理高官从“政治”转向“法治”,表现出中国法治的进步。

  审判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经得住历史的考验,令人信服。例如,控方就薄熙来涉及的受贿罪,提出谷开来、王立军、张晓军、协助谷开来打理法国别墅的德某某等人的证词,其中就组成公司购买别墅,目的为隐瞒薄熙来夫妇身份和避税等复杂安排,巨细无遗,证词和证据都有力,使薄熙来对别墅“不知情”的说法,显得十分空洞。控方提出的经手人、款项走向、行贿细节、项目帮助关联性等证据,真可谓用“证据链证死真相”。

  薄熙来案件在审理过程中首次引入了微博直播,采用文字、图片相结合的方式,及时、充分、客观、准确地披露庭审重要信息,详细发布薄熙来庭审的一手资料;在社会监督下,被告人行使合法的诉讼权力、辩护人行使合法的辩护权利,有利于被告人合法保障自身权益,同时也可以督促公诉方及审判人员正确行使公诉权和审判权。这样的审判,彰显了法治精神,实现了审判活动应有的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经得起历史考验。

  让官员真正敬畏法律尊严

  中共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

  薄熙来一案的公开审理和依法处理,充分显示中国执政党依法治国的执政理念和决心,对于推动中国法治进程、重树法律威严具有重要意义。

  三十多年来,中国改革取得巨大成就,也出现了两极分化、特权利益集团坐大、腐败蔓延等社会弊端。对于这些矛盾和问题,需要通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的方式加以解决。而如脱离法治的轨道,热衷于采取所谓的民主运动的方式,清算富人、践踏精英,极有可能使现有政治、社会秩序遭到严重破坏,是改革开放的成果毁于一旦。在薄熙来主政重庆期间,发起所谓的“打黑除恶”,策动了大量践踏法治、剥夺民财、大规模刑讯逼供等行动,几近重演文革悲剧,深刻教训,须牢牢记取。

  • 责任编辑:晃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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