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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源在于权力不受制约 “权力导致腐败,绝对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阿克顿勋爵的这句至理名言深入人心,几成“老生常谈”,不仅专家学者及写评论的人爱用,就是那些腐败官员,在被查之前坐在主席台上,也说得头头是道。但是,真要理解这句话,须正视人性的弱点与局限,探究不受制衡的权力究竟能产生多大的诱惑。 绝对权力的体制,必然滋生腐败乱象。因为: 一,权力越位。权力就是利益,更是稀缺资源,因此人们看重权力,不愿意放弃权力。现阶段腐败滋生蔓延的重要根源之一,就是权力直接进入市场。同时,权力来源于权利,权力的终极目的和权力正当性的根本依据在于保护权利。因此,权力侵犯公民的权利,干涉公民的自由,或者不接受人民的监督,就是一种严重的权力“越位”,在宪政民主国家就是违宪。权力的合法性是权力最大的边界,实行民主宪政的国家,都对权力规定了清晰的不可逾越的边界。在现代,权力合法性的唯一来源是人民依照法律程序授予,而不能假借“天命”、“正统”或其他任何形式自封。 二,反腐败的主体错位。虽然高度重视反腐,但党内反腐几乎成了唯一主体,而腐败的最大受害者也是反腐的真正主体——人民,却处于消极被动的地位。如果公民没有言论、集会、结社的自由,没有代表自己利益的自愿结社团体,就失去了抵御权力滥用的强大屏障;如果公民没有普遍的选举权,就不能按照自己的意愿选择自己的代言人和政府,而选举权是对权力最有力的监督。 三,监督缺位。绝对权力是排斥监督的,而失去监督的权力就是绝对权力。监督分纵向与横向,从纵向来看,目前主要是自上而下的监督,而缺少自下而上的监督。即使是自上而下的监督,也存在缺位的现象;从横向来看,权力过分集中,权力结构单一,缺少权力相互制衡的机制。“一把手说了算”成了党内监督的一大难题,此外,一些地方将舆论监督变为监督舆论,发指令、下指示,违反新闻传播规律主观地过滤和筛选信息,又导致“次生腐败”。 治本之策是走宪政之路 江平教授认为反腐有治标和治本两策,政治体制改革就是治本之策。过去30年,政治体制改革和经济体制改革不相配套。在经济体制改革方面,从计划经济转型为了市场经济,市场产生出巨大的利益,但政治体制改革并没有有效启动,因此政府仍然在资源分配、市场秩序方面保留了很大的干预和控制能力,扩大了权钱交易的空间。要想从根本上治腐,必须从政改入手;而政改,首先是逐步推进宪政体制,使得政府权力民主化,真正做到以民为本,落实选举权让老百姓真正当家作主。 走宪政民主之路,也是一些党内高级干部的识见。前湖南省委常委、纪委书记杨敏之著文认为,审视反腐败斗争,必须以更宽广的视野和从更高层次上来研究和推进,“宪政民主的道路是一定要走的”。文章认为,宪政民主虽然由资本主义所创立,但不能由此得出姓资的结论。事实上,宪政民主已经成为人类的普世价值,并且为全世界所认同。只有宪政民主,才能摆脱“绝对权力”的困境。因此,现阶段正确的选择应该是,在党的领导下,集中精力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并且在推进民主化进程中学习宪政民主,创造宪政民主的条件。 江必新在《人民论坛》发表的文章称,要把宪政作为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的基本路径。这篇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若干思考”为题的文章提到,对公共权力的监督和制约,是任何法治形态的基本要义;公共权力具有二重性,唯有法律方能使其扬长避短和趋利避害;破坏法治的最大危险在一般情况下都来自公共权力;只有约束好公共权力,国民的权利和自由才可能安全实现。 “创造宪政民主条件”,除了法治、分权和司法独立,还有一点就是思想、言论和新闻自由。张千帆教授在其专著《宪政原理》中,将其列为“宪政国家的第一原则”。杨敏之也认为,自由首先是思想的自由,而言论自由是思想自由的外在表现。只有采取措施保障宪法赋予人民的各种自由,首先是言论自由,使人民都敢讲话、讲真话,才能监督公权,遏制腐败乱象,“中国才真正有希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