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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在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纪念大会讲话中指出,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李鸿文/文 2012年12月4日是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颁布实施30周年,凑巧的是,2012年也是《中华民国临时约法》颁布100年。因缘际会,人心思法。无论是居庙堂之高,还是处江湖之远,人们关注宪法,讨论宪法,回溯历史,考量当下,“宪法”、“依宪”、“宪政”、“法治”等词语,又一次得到新的诠释和表达。
庙堂江湖同气相求 在中共十八大前后,各种讨论会、纪念文章频见报端。有媒体组织了对江平教授、张千帆教授的专访。江老鲜明地表达了自己的观点:“遵守宪法,依宪执政、依宪治国,这是中国法治天下的根本,也是建设宪政社会主义的大势之所趋。”张千帆教授直言不讳地呼吁:“尽管过去30年,人大依宪制定了300部法律,但在实际生活中,宪法和民众生活在许多方面却是脱钩的。公民很多的宪法权利,常常遭到侵犯,而且缺乏有效渠道解决。” 与此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江必新在《人民日报》主办的《人民论坛》杂志刊发署名文章,谈“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若干思考”。文章强调,要把宪政作为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的基本路径,通过宪政路径吸纳、整合、表达民意,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改革、发展中的棘手问题。 此前,全国政协常委胡德平在《经济观察报》发表《时代发展迫切需要的两个大课题》,认为在新的历史时期,党和国家面临的两个最基本的课题,第一个仍旧是下定决心进一步推进改革开放,包括经济体制的进一步改革,也包括政治体制的改革;第二个就是如何进一步落实社会主义宪政法治,依宪依法执政治国。 这个意义而言,中央组织召开现行宪法颁布实施30周年纪念大会,不仅是回望历史,更直指当下,具有深刻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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