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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治理“裸官”范围扩大 基层官员也不能再“裸”了

今年中组部重点工作之一是治理“裸官”。察时局研究发现,中央此次出台的《管理办法》,与三年前的《暂行规定》相比,对于裸官定义范围进一步扩大,呈现“两宽”态势,“一宽”是将“裸官”范围从此前的副处级以上覆盖到所有国家工作人员;“二宽”是将移居国(境)外人员由配偶子女两方同时移居,改为配偶一方。

  基层“裸官”潜逃现象值得警惕

  那副处以下国家工作人员中,是不是就不存在“裸官”呢?新华社去年8月一项调查显示,出逃官员呈现出级别由高向低、部门由“热”向“冷”发展的特点,休假、养病成为不少官员“玩失踪”的借口。

  在今年广东省裸官治理专项行动中,共查出1000多名裸官,其中200多人选择迁回家人,共对866名干部作出了岗位调整处理,其中市厅级干部9名、处级134名、科级及以下723名。岗位调整的“裸官”科级及以下占83%。

  毗邻港澳的东莞,被认为是“裸官”问题相对较突出的地方之一。据当地组织部门介绍,在这次专项治理中,东莞共对127名干部任职岗位进行了调整,其中处级干部19人、科级干部及其他国家工作人员108人。岗位调整的“裸官”科级及以下占85%。

  “在县里,科级干部就能独挡一面、各管一方,权力相当大。近年多起贪腐案件都说明,村官贪污腐败的数额可能比厅局级官员还多。”国家行政学院教授许耀桐向察时局分析,裸官并非“广东特色”,在沿海地区和经济发达省份,一些具有漂洋过海出国谋发展的“侨乡”,基层裸官人数比例往往比较大。

  许耀桐认为,预防腐败不论官员职级大小,只有将对裸官的监督和治理扩大到基层公务员,在公务员晋升中动态监督管理,才能实现预防全覆盖,防止带“裸”提拔。

  对于外逃官员的级别从高向低蔓延的现象,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主任李成言教授认为,地方对于领导干部的出境管理仍有空子可钻。与高层官员相比,地方基层干部出入境管控相对宽松。

  全国多地着手摸底基层“裸官”数量

  新颁布的《管理办法》中,对裸官治理范围表述是“国家工作人员”,不再限定职级。这也就意味着,基层裸官也被纳入管理范围。

  察时局也了解到,目前除广东外,至少还有11个省份启动了针对科级以下(含)基层裸官数量摸底。

  安徽省一名科级干部向察时局证实:今年4月前后,他收到一份《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情况登记表》,被要求填报配偶、子女是否已移居国(境)外情况,“这是第一次填写这样的表格。”

  来自贵州、浙江、四川、湖南等10省的市县级组织系统的消息也显示,今年4—6月,当地也陆续在科级及以下干部当中启动裸官数量摸底。按照要求,凡是存在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情况的工作人员,都需如实填报《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有关情况报告表》,各单位对情况审核把关后填写《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情况汇总表》,没有出现移居国(境)外的,也需要作零报告。

  各地摸底的内容除了是否有配偶和子女移居国(境),还具体要求说明是否拥有外国国籍、永久居留权、或长期居留许可,以及移居时间、现居住城市和从事职业等。

  据中央组织部一位工作人员透露:对于科级以下裸官的摸底、谈话、岗位调整等工作,将在摸清底数后,联合相关部门统一部署开展。

  • 责任编辑:单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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