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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治理“裸官”范围扩大 基层官员也不能再“裸”了

今年中组部重点工作之一是治理“裸官”。察时局研究发现,中央此次出台的《管理办法》,与三年前的《暂行规定》相比,对于裸官定义范围进一步扩大,呈现“两宽”态势,“一宽”是将“裸官”范围从此前的副处级以上覆盖到所有国家工作人员;“二宽”是将移居国(境)外人员由配偶子女两方同时移居,改为配偶一方。

  今年中组部重点工作之一是治理“裸官”。察时局研究发现,中央此次出台的《管理办法》,与三年前的《暂行规定》相比,对于裸官定义范围进一步扩大,呈现“两宽”态势,“一宽”是将“裸官”范围从此前的副处级以上覆盖到所有国家工作人员;“二宽”是将移居国(境)外人员由配偶子女两方同时移居,改为配偶一方。

  据了解,虽然目前中组部仅统一部署清理副处以上“裸官”,但对科级(含)以下裸官的治理工作,也将联合其他部门展开。

  裸官治理:从申报备案走向清理

  2010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简称《暂行规定》),被视作中央对裸官的治理“首个实质性举措”。该规定中要求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每年报告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的情况。次年,首轮申报在全国展开。

  北京大学廉政研究中心主任李成言向察时局指出,《暂行规定》中只要求裸官填表申报情况,并未明确需要对裸官进行采取哪些措施,“当申报人被提拔前、出现贪腐情况时,会将申报情况作为考察和办案的参考。”察时局了解到,这也就意味着,《暂行规定》仅明确裸官群体比普通官员腐败风险更高,需在关键时刻加强对裸官的监督,但并未明确需要清理裸官。

  中组部今年下发的《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任职岗位管理办法》中,对裸官的态度发生质的转变。《管理办法》首次明确:裸官不得在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法院、检察院领导成员岗位、以上机关工作部门或机关内设机构负责人岗位等5类重要岗位任职,同时要求,针对已在所列5类岗位任职的裸官,组织人事部门应与其谈话,或者动员起配偶、子女回国、或者调岗。

  今年,广东省启动清理裸官专项行动中的做法,便同这项要求一致。

  裸官清理第一步:副处级以上干部

  继中组部2014年6号文下发后,裸官清理的第一步锁定了副处级以上干部。据了解,针对裸官治理提出的新要求,一些省份组织系统组织了认真摸底,研究分析存在问题,并以报告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于科级以下的裸官,则有待中央统一部署后采取相应措施。

  为什么首先圈定为副处级以上干部?察时局了解到,副处级以上干部的裸官情况,自2010年《暂行规定》启用后便逐年进行了申报,相关数据和情况已经有了大致的掌握,有一定的工作基础,便于推进。此外,县处级副职以上领导干部掌握更多的公共资源,一旦出现问题,给国家造成的损失也更大。

  (本文由微信号察时局授权大公网独家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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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责任编辑:单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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