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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火”官员仕途:短的两三个月升职 长的干五年

这些升官的“救火队长”,从到任到提拔,时间长短不一。最短的是石首市委书记余红星,到任两个月就被提拔为副厅级,2012年就任荆州市政协副主席。什邡市委第一书记左正只工作了3个月就升任正厅级的成都市副市长。

  “失火”官员今何在

  虽已年届七十,李长江仍在东奔西走,活跃于“扫黄打非”第一线。5月24日,这位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专职副组长,率队督查山东,受到省委书记姜异康、省长郭树清的接见。

  李长江生于1944年,2008年,因“三鹿奶粉”事件从质检总局局长之位黯然去职。2009年,已到退休年龄的李长江复出,担任全国“扫黄打非”小组专职副组长。

  与“救火”官员相比,许多被问责的官员虽先后复出,但受制于“失火”的经历,仕途受到不小影响。

  2004年阜阳大头娃娃毒奶粉事件发生后,时任阜阳市长刘庆强于2005年被责令辞去阜阳市长一职,当年9月被重新任命为安徽省环保厅厅长,2010年之后改任巡视员至今。

  当时被责令辞职的阜阳卫生局副局长,很快调任劳动和社保局副调研员,2007年后任副局长至今。时任阜阳工商局副局长杨伟受到了撤销党内职务和行政撤职的处分,但随后就任安徽六安市工商局副局长,2010年又调任亳州市工商局副局长至今。

  不过2009年后,因问责而去职的官员,当年复出并担任与原来相当职务的几乎没有了。当年6月,中办、国办发布了《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规定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一年后如果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应当征求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的意见。

  但该规定也要求,对辞职、免职的干部,可根据工作需要及本人的特长,安排适当岗位。这给不少地方为被处理的干部安排一些“临时性”、“非领导”职务找到了政策依据。

  2009年,石首群体事件发生后,市委书记钟鸣被免职。2010年他被任命为荆州市委秘书长,2011年担任荆州大遗址保护区党委书记,2013年从大遗址离职,现况不详。

  2010年10月,宜黄拆迁发生自焚事件后,书记县长都被免职,2011年12月,两人双双复出,原书记邱建国任抚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原县长苏建国任抚州公路局局长。

  2012年,什邡市委书记李成金被免职后,先是担任德阳市委副秘书长,2013年就任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与这些县级官员复出后还能担任正职不同,那些被免职、辞职的厅级以上官员,复出后大多都担任副职。

  2008年襄汾溃坝事件发生后,原临汾市委书记夏振贵直到2013年才获任山西省委统战部副部长。原市长刘志杰也在2013年复出,任省农业厅排名第一的副厅长。在农业厅网站的“领导之窗”栏,7名正副厅长中,唯有刘志杰没有生平简历。因溃坝被免职的山西省副省长张建民,在中央党校省部班学习一段时间后,2010年1月出任青海省副省长。

  原石家庄市长冀纯堂在“三鹿奶粉”事件后被免职,复出后担任河北省工信厅副厅长,原省委常委、石家庄市委书记吴显国复出后担任的职务为河北省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

  因上海胶州路大火被免职的静安区区长张仁良,2011年11月复出任上海援疆前方指挥部常务副总指挥,2012年1月兼任新疆喀什地委副书记。当时同他一起被免职的静安区副区长徐孙庆,目前担任上海申江两岸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

  被问责的官员中,比免职、责令辞职更重的还有撤职和降级,瓮安事件中,原县委书记王勤就是被降级,降级7个月后任黔南州财政局副局长。

  众多被问责的官员中,原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兴区区长刘丽,是为数不多的复出后又被提拔的一个。2008年12月,她因煤矿瓦斯爆炸被免职。2009年2月她复出担任七台河建设局副局长、党委书记,并在2012年1月升任七台河副市长。

  • 责任编辑:辛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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