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情人士透露,2014年2月,中组部下发了一份关于治理“裸官”的内部文件,其主旨之一,即要求此类官员“要么把家人接回来,要么提前退休”。
原标题:清退“裸官”
2014年1月,中共中央印发《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明确选拔干部要“以德为重”,其中不得被提拔的6种干部中就包含“裸官”。知情人士透露,2014年2月,中组部下发了一份关于治理“裸官”的内部文件,其主旨之一,即要求此类官员“要么把家人接回来,要么提前退休”。
这被认为是目前中央层面治理“裸官”最严厉的管控措施,意味着今后“裸官”基本上升迁无望。然而,仍有观察人士认为,“裸官”是否真正身处末路,尚拭目以待。
“裸官”源流
“裸官”一词最早出现于2008年,首创者为民盟中央委员、芜湖市政协常委周蓬安。
2008年6月22日,新华社经授权发布中国第一个“五年反腐规划”。时隔十日,周蓬安发表博文《还有多少贪官在“裸体做官”》,将妻儿都在境外、孤身一人在国内做官的人称为“裸体做官”。此词经网络发酵后被简化为“裸官”。
在公众的语境中,“裸官”一词得到普遍认可的定义是:配偶和子女非因工作需要均在国(境)外定居或加入外国国籍,或取得国(境)外永久居留权的公职人员。
周蓬安坦言,“裸官”以前是中性词,但随着近年来外逃“裸官”不断被曝光,社会对“裸官”的抨击越来越严厉,“裸官”一词渐次体现出贬义的一面。
“裸官”并不等于贪官,但两者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5月26日,周蓬安做客人民微博微访谈时表示,“裸官”较一般官员更容易成为贪官,理由有四:
一是“裸官”亲属移居境外后,庞大的开支仅靠官员工资肯定供不起,因此需要吃“夜草”;二是“裸官”远离配偶,更易包养情妇、情夫,而包养情妇、情夫的官员,不是贪官几乎没有可能;三是“裸官”因为一人在国内,将贪腐的资金转移境外感到更安全,也更容易操作;四是即使遭到查处也没有被抄得倾家荡产,最终“牺牲我一个,幸福一家人”,少了这份后顾之忧后,腐败起来就更加肆无忌惮。
近年来,贪腐案发官员中“裸官”比例飙升。浙江省建设厅原副厅长杨秀珠、云南省原省委书记高严、贵州省交通厅原厅长卢万里、陕西省原政协副主席庞家钰、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原局长周金伙等贪官皆为“裸官”。
事实上,中国“裸官”群体已繁衍生息了20多年。自20世纪80年代末至今,它的产生、成型、高发,经历了一个由非典型到典型、由试探性到猖獗、由目的单一性到多样性的复杂发展过程。
《财经》杂志2013年10月制成的《中国“裸官”报告》,阐释了这一过程。该报告择取20余年的时间跨度、汇集了59个落马“裸官”案例。
在这些“裸官”中,有身处要职的政府高官,有地方或职能部门独揽一方权力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也有各类国企高管。按比例来分,金融行业占据24%,党政官员占据34%,其余多为非金融类的国有企业人员,所在行业涉及电信业、烟草业、石油业、证券业、交通业、旅游业、服装业以及其他商贸投资领域。
而这些“裸官”,多在北、上、广、深,及华侨众多的江浙、福建及广东沿海城市。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李成言多年关注裸官、外逃贪官,在他看来,“裸官就是外逃贪官的预备队”。贪官的外逃路径有迹可循:子女、配偶、亲友、情人移居—资金转移—择机外逃。
国内“裸官”到底有多少?2012年,时任中国监察部部长兼国家预防腐败局局长马馼接受采访时称“恐怕这个统计数字现在还拿不出来”。至今官方未公布这个数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