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司法履历交替为常态
党政、司法系统工作履历交替,在近几届最高院院长的从政履历上,最为明显。
以任建新为例:任老工作过的地方,多与司法系统有交集,比如,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法律部等,但也并非一路纯粹走司法道路,在建国前夕,任老曾任华北人民政府秘书厅秘书。
再以王胜俊为例。从合肥师范学院历史系毕业后,王胜俊从安徽省六安县木厂铺农场职工做起,升至中央政法委员会委员、秘书长,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副主任。2008年,王从中央政法委秘书长一职上,转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首席大法官。
根据本报的统计,在最高法院系统的现任15名大法官中(1人资料不详),有过长时间党政系统工作经验的,有3个:分别是院长周强(团中央、湖南省委)、常务副院长沈德咏(政法系统工作5年)和政治部主任徐家新(中组部工作)。
党政、司法系统工作履历交替的情况,在地方高院院长中,同样存在。但也有细微差别。
一类是,其早年的从政履历、求学履历中,很少有司法系统工作履历,也很少有法律求学背景。比如,内蒙古高院院长胡毅峰、甘肃省高院院长梁明远、新疆高院院长乃依木·亚森。
以胡毅峰举例:他从包头铁路技校桥隧专业毕业后,在呼和浩特铁路系统工作,官至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盟盟委副书记、盟长,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副书记。转任内蒙古高院院长前,其职务是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秘书长。
另一类,则是早年法学科班出身,但一直在党政系统工作,终于一朝成为大法官。比如,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王常松,他虽然从北京大学法律系硕士毕业,但毕业后,一直在党政系统工作,2013年调任现职前,还是松原市市委书记。类似的大法官,还包括黑龙江省高院院长张述元、福建省高院院长马新岚等。
更多的,是反复交替的类型。比如河南省高院院长张立勇。从山东大学哲学系毕业后,张立勇进入党政系统工作,官至陕西省咸阳市委书记,2007年转任河南省高院院长。
再比如海南省高院院长董治良。董治良从云南大学政治系哲学专业毕业后,从云南省保山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做起,后转至党政系统,中间,其又返回司法系统,担任云南省保山地区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不久又回到党政系统,任云南省思茅地委副书记,三年后,再次返回司法系统。
值得注意的是,有过党政系统经历,或者履历中,主要为党政系统经历,不代表这些高院院长,不具备法学求学背景。事实是,在依法治国的这个时代,无论是党政系统,还是司法系统的工作,都需要以法学知识作积淀。
这或许也是本报统计的地方大法官中,不乏学过法律,甚至法学硕士、博士的原因。比如,黑龙江省高院院长张述元是刑事诉讼法博士,吉林省高院院长王常松是民法学硕士,福建省高院院长马新岚,还取得了律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