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事司法的大法官稀缺
革命渐行渐远,对于大法官的法学专业素养、履历要求,越来越多被提及。比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正、副院长,必须从法官或具备法官条件的人员中,择优选出,而本科以上毕业,且为法律专业或具有法律专业知识,是法官必备条件之一。
如果把从基层做起,在司法系统内成长的法官,称为“司法型大法官”,历任最高院院长中,真正符合这一条件的,为数甚少。
但以此分析各省级高院现任院长,就有其意义所在。根据本报记者的统计,在统计到的31名现任地方高院院长中,从基层司法系统做起,一路做至大法官的,有14名;主要以法律为知识背景的,有15名。
从从政履历来看,这些符合条件的“司法型大法官”,也不尽相同。有的有法科知识背景,有的则没有;有的是一路从基层司法系统做到大法官,有的中途辗转过党政系统。
以河北省高院院长卫彦明为例。卫彦明自北京师范大学历史系毕业后,便进入最高人民法院,从书记员做起,后成为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执行局局长。在2012年时,卫彦明调任河北省高院,任院长。
最为稀缺的,当属既有法科知识背景,又是从基层法官做起,一直做到大法官的。根据本报记者的不完全统计,符合上述条件的地方高院系统现任大法官,只有江西省高院院长张忠厚、山东省高院院长周玉华、湖南省高院院长康为民、四川省高院院长王海萍、贵州省高院院长孙华璞等5人,仅占16%。
倘若将统计数据放宽,将基层检察院系统也计入统计数据,则浙江省高院现任院长齐奇,也属其中之一,因他是从检察系统成长起来,一路成为大法官。
半数硕士、部分海归
更多的现任地方大法官,其从政履历,则是党政、司法系统交替。比如,湖北省高院院长李静,从华东政法学院毕业后,在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刑审一庭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1995年,李静开始走向党政道路,至2001年,已是山东省委副秘书长。2004年,李静又回归司法系统,2013年1月,当选为湖北省高院院长。
有的则是,先在党政系统工作,后又回归司法系统。如吉林省大法官王常松,北大法学硕士毕业后,到审计署工作,在任吉林省高院院长之前,担任中共松原市委书记。
从学历上看,46名大法官中,有法学博士10个、法学硕士16个,硕士以上学历占57%。比如,重庆市高院院长钱锋,毕业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法学专业、博士;四川省高院院长王海萍,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硕士;贵州省高院院长孙华璞是北大法律硕士。
值得注意的是,部分地方法院系统大法官,除了法学科班出身,还具备留学经历。比如,江苏省高院院长许前飞,是武汉大学国际经济法博士,曾在美国纽约大学进修;青海省高院院长董开军,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学系民法专业毕业,获得法学博士学位后,还曾在2003年赴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大学法学院做访问学者,且获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论及知识背景与从政履历,最高法院系统内的大法官,最为“豪华”。现有的15名大法官(包括最高法院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中,除一人未能查及外,其余14名,全部具有法律知识背景。其中,法学博士6人,法学硕士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