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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官眼中的网络管理:现在管网的人不懂网

2014年3月上旬,国家行政学院举办了一次厅级官员的文化研讨班。西部一省委宣传部机关党委书记认为,目前互联网也存在多头管理的问题,她所在的省至少有5个以上部门在管互联网。

  “我们其实一点都不缺法条”

  “是不是立法最后只是我们良好的愿望?”

  厅官学员们最终将互联网管理的根本办法归结于立法。

  “宣传部门也有花钱买平安的现象。”中部一文化厅副厅长认为,网络立法应从网监机构法制化、规模化做起。南方某省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指出:互联网乱象丛生的根源,在于立法和网络实名制迟迟出不来。他提出了立法的两大前提:一是成立上位法,二是规范社会伦理。

  说到立法,西部一农业大省宣传部机关党委书记当场打开手机,用百度搜出一大串网络管理条例,逐条读给大家听:《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我们其实一点都不缺法条,但我们真正希望立什么样的法?”

  这位女学员感觉互联网发展快,完全不由管理者意志改变,法律制定永远滞后,“是不是立法最后只是我们良好的愿望?”

  另一少数民族自治区的宣传部副部长提出,互联网立法中应考虑分层次立法。不同层次的法律应有不同关注点,国家安全和个人隐私就应有相应不同层面的法律来约束。

  他的话立即被打断:“你立法到底想管什么?”他回应:“高层次维护国家安全,低层次保障公民利益。”这又招致反问:“你想立法管着他不骂党吗?”副部长说:“这是比较高层次的。是内容之一,不是唯一。”

  另一位少数民族地区的文化厅副厅长当场感慨:“立法出来了如果不能依法执法也没用,任何管理规定都要‘接地气’。”对此,拿手机搜法条的那位女学员认为,目前只能从实践当中寻找管理办法,再逐步形成法律,而不是干巴巴期盼法律在短时间内出台。

  参加培训的学员中,不乏自我反思者,一位来自中央研究部门的官员就说,互联网上的反映其实是现实生活中的反映。都享受了改革开放的成果了,为什么还有这些不满,“那一定是我们工作还有问题”。

  • 责任编辑:辛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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