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官的案件,基本遵循了一个规律,中纪委先审查,做出党纪处理后,再交由司法机关处理其犯罪问题。
陈希同、成克杰和薄熙来等人,处理的过程均是先被开除党籍,后又被其移送司法机关。
高官犯罪问题交付法庭审判,就要讲究证据。但前领导人层级太高,调查起来是个大难题。
如预审时,江青对付讯问的常用理由是,“很多是党和国家的机密,我不可能给你们说,因为我过的是高级政治生活,很多事不可能告诉你们这些普通的工作人员。”
彼时,“两案”调查组便向中央报告,要求查看当年政治局会议有关记录及领导人批示原件。
随后,中央办公厅批准“两案”调查组可到中央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中央档案馆及中央政法机关等有关单位查阅有关文件资料。
查阅这些机密档案,可不是随便人都能干的。
为进中南海查阅档案,解放军总政治部从军队要害部门调来一批干部,进行保密教育、党性教育,甚至回顾了入党的誓词,领导讲话强调,“不该说的秘密不说,不该知道的秘密不问,不该看的秘密不看。”
查阅之前,他们还得到通知,不准记录,看到的东西不准扩散。只有确定是证据的、确定能帮助弄清案件有关的材料,开出清单,经主管机关批准后复制。
这些经过严格培训的查档人员往往是晚上出发,早上回来。因为查阅工作要求必须从晚上开始,黎明前结束。
比如陈希同案,为调查其个人非法占有在对外交往中境外人员所送的礼物,侦察人员向北京市政府外事办公室借阅了1991年至1995年外事活动中我方接收的外方赠送礼品的全部入库单和借物单。经仔细查阅,入库单与借物单中没有关于陈希同案起诉书中认定的22件礼品的记载。
(本文参考了《共和国大审判——审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亲历记》、《特别审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受审实录》、《特别辩护:为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主犯辩护纪实》等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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