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种“混合”法
《财经国家周刊》:未来重庆怎么推动混合所有制?
黄奇帆:搞混合所有制,站在重庆角度,我觉得有五种“混”法。
第一种“混”法,推动国企集团整体上市,不留壳尾巴,这是混合所有制最基本、最普遍,也是最规范、最经典的一种模式。
目前,重庆有40个左右的企业集团,我认为今后至少有24个可以整体上市的,目前有8个集团已经上市,像重庆农商行、重庆银行、西南证券等。其中6个是没有尾巴的,是集团层面的整体上市,两个还留着尾巴,像重庆钢铁基本是整体上市,但还留着一个集团和一部分非钢产业,再比如重庆商社,借重庆百货的壳上市,集团层面还有20%的非上市公司资产。
上市还留着尾巴的,可以通过增发新股、子公司对母公司吸收式兼并。还没有上市的创造条件实现整体上市。重庆大概有20来个企业集团可以做这件事,现在是8个,争取每年做成几个,大体用五六年时间完成。
第二种“混”法,把部分现在合适的集团公司转化为巴菲特式、淡马锡式,或是中投式的投资公司。按一般经济规律,投资公司自身不举债,是资本玩资本,如果有400亿元资本就拿这个玩,但基本不控股,只做股权投资、做战略投资者,因为不控股,财务就不会并表,这样被投入企业的债务也不算它的。它只有股权,没有债务。
玩资本和玩资产不同,它就要追求回报,什么有前景就投哪儿,什么产业运作规范就投哪儿。要搞一批这样的公司。当然,我们不会另起炉灶,外界评价渝富集团相当于重庆的“中投”,还有重庆地产集团,在我脑子里,这两个以后可以变成投资类的公司,但先要实现两个转化:一是公司债务要清零;二是投资方向进行结构性调整。
像渝富集团,总资产800亿,净资产350亿元,400多亿元的债务。它的净资产是非常优质的,还有2万亩土地储备,目前都以储备时的价格记入净资产,如果按目前土地价格记入,它完全可以在2-3年将债务清零。如果它定位于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只投资而不控股,不管国有、民营,还是外资企业,只要有市场、有前景、有回报,它都可以投。
重庆地产集团也是如此,总资产900亿元,背负500亿元的债务,有400亿元的净资产,拥有15万亩土地储备,以后可能还是基础设施领域的投资公司。这样的投资公司,表面看它是独资,但投出来的结果全是混合的。如果有一个好的经营者,还可以实现国有资本比较高额的保值增值,像新加坡的淡马锡公司,近10年来的平均资本收益率有15%,6-7年的时间所有者权益就可以翻一倍。这样,就会对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形成强大的集聚效应,从而实现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大发展。
第三种“混”法,有的企业一时还没有达到上市条件,可以先搞股份制,在保持国有控股的同时,把部分股权转给民营、社保基金、保险基金、私募,甚至是外资。总之,通过股权转让,形成多元化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种“混”法,可以把转让掉的一部分股权所获得的国有资本,搞一批国资委直接控制的产业投资母基金,管理团队由国资委通过市场化方式选择组织,投资方向由发改委、经信委等部门指导。母基金不直接投到产业中去,而按一定比例和各种社会资本的私募基金混合成立子基金。
第五种“混”法,在政府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类一些市场信号逐渐活跃起来的领域,要推动公共产品价格逐步实现市场化,为非公经济的进入创造条件,实现混合发展。即改善它的边界条件,使非公经济进入后不至于亏损。《财经国家周刊》:混合后,国资委的角色会发生变化吗?
黄奇帆:如果“五混”做好了,5-10年后,目前重庆40来个国企集团会调整到30个左右,有20多个国企集团整体上市,两个国有独资的投资公司,还有几个国有独资的产业母基金。
真正整体上市以后,国资委作为20多个上市公司的股权持有者,以股东身份,在董事会中发挥作用。同时这个公司是按照上市公司的管理模式来进行管理,国资委当然不宜再采取目前这种管理模式。
当然,这涉及两个调整:一个是法律上,我国规定政府不能直接持有股权,可以借鉴新加坡淡马锡控股公司的经验,新加坡财政部对其拥有100%的股权;二是官员的心态要调整,要懂得在董事会里代表国有股权发表意见,而不是直接管资产、管经营。
激活市场信号
《财经国家周刊》:在外界的印象中,相对民资而言,重庆国资很强大,有著名的“八大投”。
黄奇帆:我从来没有帮国企垄断的意识,一件事情如果民营、外资也能干,我不会就要国资专享独干。那为什么还有“八大投”呢?而且是国有独资形式呢?一个领域能否开放,不仅是观念上、道德上是不是愿意开放,更重要是市场价格、资源配置方式是不是到了完全市场化的水平。
我的观念是,市场信号不足的领域,重庆通过国有企业先投先试,组建“八大投”是必要的,它绝不是要搞垄断,不肯将蛋糕分配给非公经济,而是市场信号没到位,非公经济暂时又不愿干,但事情又需要干,就只能时间换空间,政府通过平台公司举债,把事情做起来。
像高速公路,在东部沿海地区可能是“印钞机”,因为造价低车流大,投资后能够很快形成回报。10年前,东部沿海地区每公里高速路的造价是3000万元,重庆是7000万元,因为隧道桥梁占了60%。现在沿海是6700万元,重庆是1亿元,车流量又只有沿海地区的一半。
我们规划一条高速路,如果当初民营资本愿意投,我当然乐见其成,肯定同意,但造价高,初始车流量又小,民营都不敢进入。搞基础设施,政府又不能不作为,所以重庆市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发司”)几年时间投资1800亿元,建了2000多公里高速路,今明两年再建600公里。
《财经国家周刊》:你多次提到市场信号,怎么判断这个信号出现?
黄奇帆:还是以高速路为例,一般是路建成运转3年后,车流量增多,市场信号有了。重庆汽车保有量以每年17万辆的速度上升,目前每年收费可到100多亿元,高发司的总效益就出来了。社会资本开始能清楚看到投资收益,它就愿意进来。我想,以前高发司是把某个项目拿出来与非公经济合作,今后可以考虑把集团的部分股权卖掉,或是引进战略投资者。
再举一个例子,早在2002年,重庆水务集团与法国苏伊士集团合资,成立重庆中法供水有限公司,发展成为水务专业公司中的一流公司,目前已在中国A股上市,达到如此大规模的,也独重庆水务一家。
为什么能这样?是因为政府通过努力,改善边界条件,激活了市场信号,非公资本才愿意进入。我们推动了重庆污水处理价格收费的市场化,让企业不能赚暴利,但至少要让企业能活,就有一个定价机制改革的配套。2005年,每吨污水处理成本是1.3元,当时收居民的处理费每吨只有0.2元,谁干谁亏,后来处污费两年调整一次,政府补贴从最初的0.8元降到0.4元,现在几乎不用补,差不多平衡了。
所谓开放公共服务市场,有时候做不成,非不为也,是不能为也。